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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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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鸿展大厦2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以上第7、8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

以上第4-9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鸿展大厦2楼大会议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3107822

传 真:0592-3130335

联 系 人:刘嘉灵

5.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6。

2、投票简称:欣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朝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相一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的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的薪酬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93.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87.3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1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注: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监管部门颁布的新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5,468.3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大楼(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鸿展大厦)、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厦门市湖里高新科技园区创新路604号地块)、公司同安生产及物流中心(同安区新民镇集安路258号)及终端门店,“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327,021.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1月8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01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均已到期赎回,无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收益共计1,088.7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000股。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意见。

3、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年2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5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24日。

7、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4.86元/股调整为4.46元/股,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

8、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3月10日完成。

9、2021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76.028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月4日。

11、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12、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退休、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以及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1%,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39%。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46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根据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将对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止公告披露日,前述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前述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

经审阅,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

经核查,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的意见

公司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仍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号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0,00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32,308,988股,上述合计19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32,308,988股减至432,118,98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32,308,988元减至432,118,988元。

注:根据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将对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止公告披露日,前述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前述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股本及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66版)

2022年4月15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3)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596,460.49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933,394.06 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861,009,172.0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442,109.37 元。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主营业务前期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大,当前处于前期融资集中还款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考虑,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至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其财务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1年,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事业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运营模式均发生变化,其中供水业务因铁岭市实施中心城区地下水取水工程集中封闭专项行动,净水厂由供水生产厂变更为配水厂;污水处理业务当期采取委托运营,期限三年。上述运营模式的改变导致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公用事业公司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本着谨慎性原则,确定公用事业公司2021 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499.99万元,其中净水厂资产组减值2,566.75万元、污水厂资产组减值1,817.75万元、通讯管网减值115.4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大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向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相关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2-025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非表决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22年5月20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9:00-11:30)。

3.登记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峰

联系电话:024-74997822

传 真:024-74997827

邮 箱:cf0140@sina.com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别提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铁岭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落实事先参会登记、体温监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9

2.投票简称:铁岭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受托人”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2-02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15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详尽分析了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2021年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596,460.49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933,394.06 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861,009,172.0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442,109.37 元。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主营业务前期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大,当前处于前期融资集中还款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考虑,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3.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运作规范。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建立内幕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499.9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就有关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监事会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