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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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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125,068.41元,主要为本年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0.83%,具体参见下文现金流量项目变动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5,00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5,000.00万元,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所致;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6,563.13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瓜蒌皮注射液业务在上海医药(集团)内部的销售管理权由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调整至上海上柯医药有限公司,结算方式调整所致,调整后该业务根据成品制剂实际销售回款结算,导致应收账款增加,同时不再支付保证金;

(4)预付款项余额较期初增加444.7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业务增长,预付供应商采购货款和向部分市场推广商预付的推广投入综合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5,180.74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瓜蒌皮注射液业务在上海医药(集团内部的销售管理权调整,结算方式调整,收回原支付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保证金所致;

(6)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143.6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维奥制药原料药车间安全改造工程完工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7)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177.88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货款,加强票据支付管理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030.7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计提的推广服务款项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6.63%,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10)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84%,主要系公司主营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1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57.55%,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增长,增值税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1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2.97%,主要系自产产品销售业绩占比显著增长,对应的推广活动及营销团队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13)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01.95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进行的蒙脱石散研发项目已结束,本报告期无相关费用投入所致;

(1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2.11万元,主要系公司增加资金利用效率,提高利息收入所致;

(1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4.13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员工技能培训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所致;

(1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0.6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的理财产品,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75.9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增加,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8)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0.87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报废或闲置固定资产形成;

(1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1.2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非日常经营活动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9.23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润增长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1.86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业绩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向增长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16.66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5,000.00万元,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3.00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银行短期借款利息,本报告期无相关现金流出。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彭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李玲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4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0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2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就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1、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您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公司投资者关系电话(010-8507968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本公司电子邮箱(stock@shunyagroup.com)。

2、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遵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截至2022年5月9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2公司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提案除均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9:30-12:30,13:30-17:3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2公司1层会议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于2022年5月11日17:3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2证券部收(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0025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晓文

电话: 010-8507 9688

传真: 010-8507 9555

邮箱: stock@shunyagroup.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612

2、投票简称:宣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