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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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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7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叶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泞检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叶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泞检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叶伟

2022年04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2-15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以OA、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数字化转型和提升信息化水平,同时结合公司一体化改革需要,公司撤销运营管理中心信息管理室,新设科技信息部。

3、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海轮渡继续租赁秀英港轮渡码头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6号文件核准,公司通过向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港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取得了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原名“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轮渡”)100%股权。

同时,为避免出现股东同业竞争的情况,海南港航将其拥有的秀英港区轮渡码头业务交予新海轮渡承接,将相关资产租赁给新海轮渡,租赁费用为911.13万元/年,并自协议生效日(2017年2月3日)起5年内完成海口市秀英港客滚港口业务的搬迁关停工作。

根据交通部制定并下发的《琼州海峡客运滚装港口布局规划方案(2035年)》明确“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总体形成以海南-广东为主线、海南-广西为支线,客滚轮渡与粤海铁水联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融合联动的发展格局。海南-广东主线形成以新海港区客滚作业区、南山作业区为主,秀英港区(南港池现状客滚泊位)、荔枝湾作业区(即海安新港)为辅,秀英港区北港池部分泊位、海安作业区(即海安老港)为备用的空间布局。因此,海口港秀英港区的功能定位有所调整,秀英港区将作为新海港区的补充,满足应急需要,并缓解高峰期的交通压力。

受上述政府政策影响,为避免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出现同业竞争,及满足日益增长的运输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新海轮渡继续租赁秀英港区轮渡码头业务相关资产,租金价格为1310万元/年(含税)。上述租金价格经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新海轮渡租赁秀英港轮渡码头业务相关资产直至秀英港客滚码头业务搬迁关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届时公司将履行上述相关审议程序。

董事王善和、林健、朱火孟、黎华、李建春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20 证券简称:海峡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8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人,可解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5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152,334,000股的0.12%。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限售股起始日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承诺期为12个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2年4月19日届满。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5月6日。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年5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6月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7、2021年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月27日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4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

10、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1人;

12、2021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13、2021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4,000股;

14、2021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5、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万股。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6、2022年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6万股;

17、2022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8、2022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月27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2年4月19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需对其持有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2,350,000元减少至152,334,000元,股份总数由152,350,000股减少至152,334,000股。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为177,5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152,334,000股的0.1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6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上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该部分股数。

(2)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5人,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良,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共计177,500股全部解除限售,即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177,500股。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