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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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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毅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利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1号文《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41,830,400.00元,期限6年,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15,740,745.25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926,089,654.75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3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79号验资报告。

202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76.1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602.18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客观上缺乏施工环境和条件,“人机交互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延缓,从而影响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进度。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该项目延期4个月,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2年3月31日顺延至2022年7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2年1月10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42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认真准备,对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2年2月15日,公司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逐一进行了核查、分析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09,549.44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04,549.44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04,549.44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99,549.44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关于请做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2022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9,964,911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549.44万元(含本数)。

(三)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事项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将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88.50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2年1月14日,行权价格为57.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2年3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四)其他事项

2022年1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正聪先生、王毅然先生、孙永辉先生、于伟女士、周开琪先生、尤天远先生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为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完成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续签,协议有效期自各方完成签署之日起至满三年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毅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毅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丹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注:2021年6月,公司以总股本153,088,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29,632,000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公司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533.59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妹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妹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妹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