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戴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戴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立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见2022年4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见2022年4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至2022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列示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周四)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700
传真号码:010-68916700-6759
联系人:鲁建峰
邮政编码:10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6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一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格内打上“√”。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4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份性质及数量: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经检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前述公告中“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4、会议召开时间”的“(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周五)下午14:30
更正后: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周五)下午14:30
除上述更正外,《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此外,《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以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特此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3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2,773,50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5-8866557
电子邮箱:wang.youqing@chinadawn.cn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贺皓、周小红
联系人:贺皓
联系电话:021-20639666
电子邮箱:hehao@shgsec.com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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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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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所持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其具备履约能力。关于上述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1年1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说明
魏勇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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