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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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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力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敬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完成新承接业务额27.2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5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力纲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敬超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力纲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敬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力纲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敬超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19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华佑智行(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4月27日,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华佑智行(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华佑智行(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华佑智行(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三)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四)类型:有限公司

(五)主要业务:

公司定位为以软硬件全栈式研发能力为核心的数字交通服务商。主要研发方向路侧设施、V2X软硬件产品及应用、城市级智慧停车系统解决方案及应用、封闭式场景自动驾驶套件。制造并销售4D交通毫米波雷达、雷达视频一体机、高位视频一体机、智慧巡检车、路侧感知、MEC计算单元等关键智能装备;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V2X协议栈和云控平台等软件。

(六)出资情况:

(七)合作股东情况:

深圳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MINIEYE)(以下简称“深圳佑驾”)是中国领先的智能驾驶解决方案研发商,专注自动驾驶全栈技术的创新与落地,致力于用规模化量产经验与持续迭代的前沿技术,为智能汽车进行全方位赋能。

深圳佑驾成立于2014年,总部位于深圳,并在北京、上海、南京、武汉等地设有研发机构和业务分支。针对自动驾驶不同细分市场及多元化需求,公司已形成四大产品矩阵:L0-L2级别ADAS产品及方案iSafety、L2+/L2++级别智能领航辅助方案iPilot、智能座舱感知与交互方案iCabin、高精度地图众包更新服务iMap。在提升汽车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的同时,降低交通事故率、优化司乘体验,助力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2年3月,深圳佑驾已完成D2轮融资,投资方包括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金甲子、东风资管、嘉实投资、普华资本、元璟资本、四维图新、东方富海等。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从自动驾驶全球技术趋势来看,采用“单车智能+网联赋能”的发展路径已成为共识,通过“网联云控”,将“聪明的车”与“智慧的路”相互协同,实现“车-路-云”一体化发展,由智能汽车、路侧智能设施、云计算相结合,形成智慧交通生态系统,更容易实现商业化落地。

公司在智慧公路、智慧城市、智慧停车、智慧公交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拥有智能交通技术和设备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等国家科研平台,在路侧智能设施领域形成了系列一体化解决方案和相关产品。深圳佑驾是自动驾驶技术领域的领先企业,在环境感知、自动/半自动驾驶的多传感器融合,面向车路协同方向的智能网联汽车车载设备以及V2X自动驾驶网联解决方案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公司与深圳佑驾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在车路协同领域紧密融合,共同打造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港口机场、智慧停车等落地应用场景,推动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产业落地。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以规划设计为入口的创新技术平台公司,为交通和城市提供全产业链技术服务,不断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基建,在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领域构建全链条技术服务能力。本次投资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的产品线,完善公司在数字智慧领域的业务体系,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整体战略。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合资公司的设立登记、批准经营、相关资质的获得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及备案,能否取得相关核准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项目投资决策、项目实施、项目审批或进展不达预期、生产运营管理、内部控制、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投资收益需要根据项目实施及运营情况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长期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强化风险管理,审慎选择投资项目,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18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 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在公司回购期间也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基于对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公司坚持“规划设计为入口的创新技术平台公司”的总体定位,围绕业务拓展、资源整合和价值链延伸等方面,积极推进“数字化”“平台化”“产业化”发展。大力推动新专业、新产品线、新商业模式发展。

近三年,公司主要经营数据逐年持续增长,2019年-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6.88亿元、53.54亿元以及58.22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8亿元、5.83亿元及6.18亿元。

由于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和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投资价值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而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能否最终实施将由公司有权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股份数量: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2.73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989%。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5.45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9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为不超过11元/股,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8个月。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和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未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6.91亿元,货币资金金额17.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78亿元,合并报表公司资产负债率62.71%。假设此次回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5612%,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471%。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公司股票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备可行性。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五、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28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1,5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6名董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2、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泉于2021年12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3万股。

以上人员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股份变动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六、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函并收到相应回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在公司回购期间也不存在增减持计划。公司没有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八、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九、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如需新开)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5、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用途等;

6、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获得内部权力机构或外部相关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15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卫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由于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和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投资价值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而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能否最终实施将由公司有权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2.73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989%。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5.45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9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为不超过11元/股,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

①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②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8个月。

(9)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②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③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④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⑤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用途等;

⑥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出资设立华佑智行(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16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泉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