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周慧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王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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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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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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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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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4亿元,比上年同期13.64亿元上升196.54%;实现净利润0.58亿元,较上年同期2.69亿元下降78.44%;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0.30亿元,较上年同期2.95亿元下降89.73%。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40.20亿元,较上年度末869.22亿元减少29.02亿元;负债总额592.59亿元,较上年度末622.75亿元减少30.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38.94亿元,较上年度末238.64亿元增加0.3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53%,较上年度末71.64%减少1.1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18.14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面积6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销售面积0.06万平方米);销售金额52.77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金额13.66亿元;代建项目销售金额0.15亿元);回款金额58.85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回款金额15.92亿元,代建项目回款金额0.1亿元)。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94.43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22.75万平方米,代建项目41.35万平方米);公司竣工面积16.10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15.78万平方米,无代建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储备计容规划建筑面积61.93万平方米(其中代建项目61.93万平方米)。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储备项目计容规划建筑面积233.75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53.10万平方米,代建项目48.35万平方米),公司在建面积629.64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198.66万平方米,代建项目122.52万平方米),公司房地产出租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0.53亿元。
1、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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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为公司合并范围项目;
2、公司储备项目均不涉及一级土地整理;
3、各储备项目持有待开发土地面积及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与前期披露数据存在差异的,均因项目规划调整导致;
4、报告期内,公司储备项目计容规划建筑面积233.75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53.10万平方米,代建项目48.35万平方米)。
2、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1)期末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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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为公司合并范围项目;
2、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面积629.64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198.66万平方米,代建项目122.52万平方米)。
(2)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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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为公司合并范围项目;
2、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94.43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22.75万平方米,代建项目41.35万平方米)。
(3)报告期内竣工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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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为公司合并范围项目;
2、报告期内,公司竣工面积16.10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15.78万平方米,无代建项目)。
3、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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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未含公司参股项目;
2、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52.77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金额13.66亿元,代建项目销售金额0.15亿元),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18.14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面积6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销售面积0.06万平方米)。
4、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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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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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琦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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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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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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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琦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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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琦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2-025号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公司5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2-026号)。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信达地产战略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
信达地产战略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九十六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第九十六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28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2-026号
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7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现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财务资助背景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等);项目开发过程中,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方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方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2年度增加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11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调剂使用。新增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净增加额度,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一)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合作项目,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作项目提供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是为合作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3、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可以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或不劣于公司提供资助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5、风险防范措施:
(1)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或不劣于公司提供资助条件的财务资助。
(2)在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项目公司以同等条件提供资金,是为了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正常建设,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公司将通过主导操盘、联合建设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深度管理,积极防范风险。
(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同比例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作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下转139版)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