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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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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临: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043,703.77元,本年未计提盈余公积,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5,093,148.61元。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基于疫情影响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1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1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是基于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的,该价格客观公正。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操作过程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年初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对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拥有30%的股权。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上海瑞通护理院、南京侨馨护理院、绍兴越城复康护理院、南通市崇川区常青乐龄老年护理院、苏州吴江惠生护理院、苏州市吴江区盛泽慈爱护理院、南京市鼓楼区侨馨人家养老公寓的经营收益权,拥有杭州富阳瑞丰老年医院的经营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包括养老机构基础服务及运营管理服务以及根据关联方个性化要求提供的定制服务等相关管理咨询服务,按照协议定价的方式收取管理咨询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须的正常业务,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米毓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除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2年审计收费本期拟收费12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9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6万元,内控审计费2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我们对大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公司与大信经充分协商确认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并同意将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及审计费用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确定的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理。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22-01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资金

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授权经营层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对具备较高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金融产品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本短期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现将该投资理财方案细化如下:

一、授权方案概述

1、投资额度

拟授权经营层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投资类型

投资类型:固定收益产品,包括银行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国债及央行票据。

3、授权期限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投资的资金为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层应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投资期间,公司应与相应的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相关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对于投资情况,经营层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同时,公司将通过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投资产品的风险管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在授权范围内,对固定收益产品,包括银行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国债及央行票据,投资决策由经营层决定。对项目资金的运用,严格按照《总裁与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投资相关事宜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

2、通过投资活动,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

本授权若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授权相冲突,以此授权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148版)

1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非累积投票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6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非累积投票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08,452,397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琛、刘宜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22-021号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2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二、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无拟关闭门店情况

四、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营业收入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销售商品收入分经营业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146版)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9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机关2号楼2楼东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 2022 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 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二)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00一17:00;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2022年5月19日17:00。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帐户卡;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电 话: 0398一5888908

传 真: 0398一5897007

邮 编: 472300

联系人:董海、李玉飞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2-030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挂牌转让阳光矿业90%股权和债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矿业”)90%股权挂牌价格在前次挂牌价格基础上降价10%,即变更为81,829万元,通过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再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对阳光矿业的债权作为受让阳光矿业90%股权的交易条件同时转让。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前次挂牌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阳光矿业 90%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1月 6 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临 2022-004 号)。

2022年3月22日,阳光矿业90%股权及相应债权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阳光矿业90%股权挂牌底价为90,920.26 万元,公司对阳光矿业的 5,162.65万元债权作为交易条件按原值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临 2022-014 号)。该次挂牌于4月20日已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

二、本次挂牌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挂牌条件再次进行公开转让,具体挂牌条件变更内容如下:

阳光矿业90%股权的第二次挂牌底价降低为81,829万元(第一次挂牌底价的90%向上取整),其他条件不变。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为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