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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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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郝丽江

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彦波

201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

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彦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项目合伙人郝丽江先生因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详细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0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单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6年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6年审计服务,服务合同期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2年度,公司预计将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三峡集团)及其内部相关单位发生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接受关联方劳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租入或租出资产等6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52项,总金额约304,383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中国三峡集团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境内旅游业务。

中国三峡集团战略定位为: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在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中承担基础保障功能,在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升级和带动中国水电“走出去”中承担引领责任,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加快建成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清洁能源集团。

截至2021年年底,中国三峡集团可控装机1.09亿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资产规模1.15万亿元,资产负债率51.7%,继续保持最高的国际信用评级。

(二)关联关系

中国三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5.02%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三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执行、履约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国三峡集团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每年均与中国三峡集团和中国三峡集团所属单位发生一系列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分为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接受关联方劳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等。

关联交易的价格,按下列原则确定:

● 该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 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 如该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 如该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 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目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除工程监理、招标服务、租入中国三峡集团土地等采用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均以市场价为基础,交易双方依据交易标的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行情,结合发生成本情况,共同协商定价,充分保证了价格的合理性。

日常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主要按“季支付、年度结算” “半年支付、年度结算” “年度结算”等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企业,拥有大型水电站运行管理等核心能力,中国三峡集团及所属单位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长江三峡设备物资有限公司等,能够在偏远地区或复杂条件下,为公司电力生产提供专业化的供水、供电、物业、仓储、大件运输等服务。随着公司金沙江水电开发业务的不断拓展,为满足大型水电站运营的安全、稳定、可靠等关键要求,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资产、业务及产供销系统,在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中国三峡集团保持独立,具备完整有序的独立生产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关联交易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

● 召开方式:网络视频直播

● 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中国基金报·机会宝(https://m.jhbshow.com)

●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8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cypc@cypc.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类型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业绩说明会拟采用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公司管理层将就投资者关心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投资计划和利润分配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

(二)召开方式:网络视频直播

(三)网络平台: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中国基金报·机会宝(https://m.jhbshow.com)

三、参加人员

独立董事张必贻先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总经理张星燎先生,财务总监詹平原先生,董事会秘书薛宁先生,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参加方式

(一)说明会通过视频直播方式举行,参会投资者可于5月11日上午10:00-11:3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中国基金报·机会宝(https://m.jhbshow.com)在线参加。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8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蔡 强

(二)电话:010-58688933

(三)传真:010-58688898

(四)邮箱:cypc@cyp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后,投资者可随时登陆上证路演中心或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站回看说明会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5人,实到1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所属子企业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业务,聘期1年,审计费用30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所属子企业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业务,聘期1年,审计费用38.1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要求,结合项目情况,履行具体项目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超出上述担保计划范围的,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杰林、洪猛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项目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项目计划。2022年,公司计划实施履行社会责任项目48项,项目总金额17,517万元(含预备费1,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2年公司将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发生6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30.44亿元。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鸣山、马振波、张星燎、关杰林、胡伟明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开展固定收益投资,包括:

(一)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主要包括债券逆回购及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30天;

(二)短期固定收益投资实行余额管理,账面余额不超过30亿元;

(三)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2022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鸣山、马振波、张星燎、关杰林、胡伟明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续签〈融资业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续签《融资业务框架协议》。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鸣山、马振波、张星燎、关杰林、胡伟明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按下列条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TDFI)。

1.注册和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2.在境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本金待偿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150亿元;

3.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

4.发行期限根据资金需求特性和市场行情确定;

5.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为本次注册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债券品种包括一般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绿色公司债券、扶贫公司债券、可交债、可续期公司债等细分品种。本次发行的非可续期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20年(含2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赎回或回售等特别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或回售等特别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如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授权事项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15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8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张必贻、文秉友、燕桦、黄德林、黄峰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10人,注册会计师19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9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30.6亿元。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529家,收费总额5.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重揆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巧珍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东良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8.16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单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5日、4月26日、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3.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5日、4月26日、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3.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函证核实,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上述股票异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2022年4月25日、4月26日、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3.91%,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业绩下滑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无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五)公司第一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德华累计质押股票数量80,853,056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27%。根据《股票质押合同》,张德华股票质押不设警戒线和平仓线,因此,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影响。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22-019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A股(600689)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截止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公司股票A股(600689)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征询,截至目前,近期疫情阶段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尚未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实,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截至目前,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关于本公司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A股600689、B股900922)。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A股(600689)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近期,公司A股换手率持续较高,2022年4月20日至4月27日换手率情分别为7.03%、17.28%、24.54%、28.68%、13.61%、15.01%,且当前市盈率与同行业指数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近阶段疫情对公司进出口贸易、安防服务及园区租赁业务的开展均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与挑战,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整体有序运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的书面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