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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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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相关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证券部。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芹 联系电话:0510-85390590

邮箱:wxsjzqb@163.com 传真:0510-85958787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9,631,175.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275,225,9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0,451,9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2.16%。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275,225,954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85,316,335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针对上述授信事项,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90亿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8,592.27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90亿元的担保。

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的担保。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预计授信及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园区南路1号

2、法定代表人:杨昊

3、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石墨材料、碳碳材料、单晶硅棒及硅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

5、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弘元新材总资产10,173,922,158.61元,总负债7,044,685,064.43元,净资产3,129,237,094.18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72,462,217.18元,净利润1,430,566,287.13元。

6、弘元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

(二)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楼501室

2、法定代表人:杨昊

3、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5、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目前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三)无锡弘元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

2、法定代表人:杨昊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目前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四)无锡弘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

2、法定代表人:杨昊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目前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五)弘元(包头)青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7#厂房

2、法定代表人:杨昊

3、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5、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目前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2022年度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2022年度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91%;公司已实际为弘元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8,592.27万(不含本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00%。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能源”)

● 增资金额:99,9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弘元能源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为满足弘元能源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弘元能源增资99,900万元,出资资金全部计入弘元能源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弘元能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增资事宜,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及签署相应文件等各项事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的标的及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楼501室

4、法定代表人:杨昊

5、经营范围: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6、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目前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弘元能源增资,是基于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后,弘元能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

四、本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高纯晶硅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弘元能源开始生产运营后,因市场变化风险等因素,经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182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0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泰”)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李会玲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45,929,6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1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4月27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人。

3. 业务规模

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审计上市公司186家。2021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足额计提职业风险金,并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和自律处分0次,最近三年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证监局出具的证券监管警示函20次,全部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一李云松: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2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会计师一张玉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1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上一期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完成了公司2021年报等各项审计工作且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11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4,695,347.0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81,200.97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002,781.7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5,100,278.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8,252,147.71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80,006,400.00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4,148,251.25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45,929,6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 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12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衍生品交易、项目投资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申请、借款等相关手续,同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项下和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1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于2022年5月17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逾期视为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传真:0510-83741314,邮编:214174

联系人:陆佼,电话:0510-83572670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 代理投票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证券部。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佼

电话:0510-83572670 传真:0510-8374131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邮编:214174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83版)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958 证券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 2022-0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持有本公司2,387,184,04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9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6个月内,金钼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5%的股份,即不超过4839.90万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7.00元/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7.00元/股;本次减持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24日起6个月内,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上午09:00-10:30

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全景网:https://rs.p5w.net/html/132033.shtml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司邮箱ir@srcb.com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2022年04月30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本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1日上午 09:00-10: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上午 09:00-10: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全景网:https://rs.p5w.net/html/132033.shtml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出席人员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力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顾建忠先生,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俞敏华先生,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顾贤斌先生,首席财务官姚晓岗先生和独立董事毛惠刚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30,通过登陆上述地址参与业绩发布会,本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公司邮箱ir@srcb.com提问,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1899333

邮箱:ir@srcb.com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