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于2021年度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佛山禅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东升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黄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东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东升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2年4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

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分行业、分地区营业收入,主要营业网点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毛利率数据已扣除税金及附加。

变动说明:

1) 珠宝时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积极拓店所致。

2) 餐饮管理与服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布局连锁餐饮并积极拓店所致。

3) 食品、百货及工艺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是由于2021年同期食品、百货销售业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所致。

4) 酒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是由于金徽酒产品结构持续升级,带动销售业绩增长所致。

5) 度假村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由于2021年同期海外度假村收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所致。

6) 物业开发与销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不同房产项目结盘所致。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说明:

1)四川、海南、浙江、湖北等地区收入变动主要是受物业开发项目交付结转变动影响。

2)公司日本地区收入增长主要是上年同期受日本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三、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网点情况

1、截至本报告期末,营业网点共计4,685家,其中珠宝时尚4,121家(其中加盟店3,873家),度假村2家,餐饮管理及服务122家(其中加盟店8家),医药33家(其中加盟店3家),文化食品饮料及商业124家,时尚表业257家(其中加盟店213家),化妆品26家。

2、珠宝时尚产业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旗下拥有“老庙”、“亚一”、“DJULA”等品牌。在经营方式上,公司以直营零售、批发为主要经营模式拓展珠宝时尚连锁网络。截至2021年年末,“老庙”和“亚一”品牌连锁网点达到3959家,其中223个直营网点,3736家加盟店;DJULA直营网点为17家;Damiani直营网点为3家;Salvini直营网点为2家。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继续扩大珠宝时尚连锁网点规模,并根据区域市场情况对经营网点进行调整。截止2022年3月末,“老庙”和“亚一”品牌连锁网点达到4099家,其中226个直营网点,3873家加盟店;DJULA直营网点为18家;Damiani直营网点为2家;Salvini直营网点为2家。

四、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复合功能地产业务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物业开发实现销售签约额约18.34亿元,实现销售签约面积约10.16万平方米。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2-026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的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45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 合同总金额:46,308.00万元(含税)人民币。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绩具有积极作用。

一、签订合同情况概述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创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年4月27日签订的《C70E(H)型通用敞车采购项目》(合同编号:2022THZC-1-C70E-BC),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向北创公司采购1200辆C70E型通用敞车,合同金额合计46,308.00万元(含税)人民币。

二、合同涉及主要条款

(1)交付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交付700辆,2022年8月31日前交付剩余500辆。

(2)交付地点:呼和浩特局新贤城站。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合同的供货技术条件,以及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行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绩具有积极作用,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已对合同主体、质量标准、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必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主体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能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政策、市场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相关合同内容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

《C70E(H)型通用敞车采购项目》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200080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2月8日受理的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次临床试验申请,具体为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治疗晚期食管癌的开放、单臂、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盐酸伊立替康是喜树碱的半合成衍生物。喜树碱可特异性地与拓扑异构酶I结合,后者诱导可逆性单链断裂,从而使DNA双链结构解旋;盐酸伊立替康及其活性代谢物SN-38可与拓扑异构酶I-DNA复合物结合,从而阻止断裂单链的再连接。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最早由Merrimack Pharmaceuticals公司开发,商品名为Onivyde,自2015年起陆续在美国、欧盟、韩国、新加坡和日本获批。2022年4月,Onivyde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公司的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联合5-FU/LV二线治疗经吉西他滨治疗失败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的上市申请于2022年4月24日获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经查询,伊立替康相关剂型2020年全球总销售额约为6.88亿美元。截至目前,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相关研发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10,005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