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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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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3版)

注册资本:9,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子元器件(高密度互连印制线路板)、销售生产线路板的原材料及其它电子产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从事自有房地产租赁经营、机械设备经营租赁、自有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不涉及外资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博罗精密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博罗精密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博罗精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被担保人:遂宁康佳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南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俊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鸿业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持股90%的控股公司。

康佳鸿业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康佳鸿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被担保人:康佳创投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7层B区

法定代表人:杨波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会议服务;市场调查;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设计、集成、技术维护;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会务策划;经营电子商务;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经营电子产品、礼品、通信数码产品、办公用品、美妆个护产品、日用百货、五金制品、汽车用品、户外用品、乐器、服装服饰、母婴用品、箱包、家用电器、家具家居用品、玩具的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普通诊察器械,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的批发、零售,医疗器械销售;餐饮服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餐饮配送服务;咖啡、饮品、面包、糕点、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从事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创投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康佳创投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康佳创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被担保人:遂宁康佳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1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过军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张俊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柔性电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持股95%的控股公司。

康佳柔性电子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康佳柔性电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被担保人:佛山珠江传媒创意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9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路13号自编1号2层(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戴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需备案);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需备案);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家电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珠江传媒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佳创投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

珠江传媒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珠江传媒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被担保人: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北路26号内1号2层

法定代表人:陈佳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资产评估;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规划设计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评估;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烟台康云公司为本公司持股34%的参股公司。

烟台康云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烟台康云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被担保人: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全椒路155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陈佳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设、开发、运营;室内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推广、服务、转让;智能终端产品研发;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健康管理;园(景)区管理;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汽车租赁;为非营运车辆提供代驾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配送服务;农产品种植;畜牧养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销售;卷烟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滁州康鑫公司为本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

滁州康鑫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滁州康鑫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被担保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曲毅

注册资本:25,798.4962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洪工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毅康公司为本公司持股24.9829%的参股公司。

毅康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毅康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满足香康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香康公司提供金额为9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香康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二)为满足安康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安康公司提供金额为11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安康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安康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此次担保额度的22%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为满足遂宁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遂宁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遂宁康佳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四)为满足康韩瑞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康韩瑞公司提供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韩瑞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康韩瑞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康韩瑞公司提供担保。

(五)为满足新飞智家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新飞智家公司提供金额为1.224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八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新飞智家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新飞智家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新飞智家公司提供担保。

(六)为满足陕西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陕西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1.071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陕西康佳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陕西康佳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陕西康佳公司提供担保。

(七)为满足康顺智能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康顺智能公司增加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顺智能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本公司为康顺智能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2亿元。

(八)为满足康顺再生资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康顺再生资源公司增加金额为0.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顺再生资源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本公司为康顺再生资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1.5亿元。

(九)为满足通信科技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通信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通信科技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十)为满足移动互联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移动互联公司提供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移动互联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

(十一)为满足博罗精密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为博罗精密公司增加金额为0.7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博罗精密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本公司为博罗精密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1.25亿元。

(十二)为满足康佳鸿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康佳鸿业公司提供金额为1.7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鸿业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康佳鸿业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康佳鸿业公司提供担保。

(十三)为满足康佳创投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康佳创投公司提供金额为0.10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创投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康佳创投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康佳创投公司提供担保。

(十四)为满足康佳柔性电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康佳柔性电子公司提供金额为1.9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柔性电子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康佳柔性电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康佳柔性电子公司提供担保。

(十五)为满足珠江传媒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康佳创投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珠江传媒公司提供金额为0.137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珠江传媒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珠江传媒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康佳创投公司一起为珠江传媒公司提供担保。

(十六)为满足烟台康云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烟台康云公司提供金额合计为2.04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次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烟台康云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烟台康云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烟台康云公司提供担保。

(十七)为满足滁州康鑫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滁州康鑫公司提供金额为2.94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滁州康鑫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滁州康鑫公司提供担保。

(十八)为满足毅康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毅康公司提供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毅康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项目贷款融资、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险债权融资等。毅康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毅康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本公司将根据其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相关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相关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公司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公司或者有较强影响力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全资及控股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对参股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影响力,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将用于上述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珠江传媒公司49%的股权,持有烟台康云公司34%股权、持有滁州康鑫公司49%股权、持有毅康公司24.9829%股权,本公司对上述参股公司经营有一定的影响力。上述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上述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一起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上述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将报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本公司为香康公司等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反担保。除安康公司外的其他控股及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均将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一起提供担保,因此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时,无需反担保。本公司为安康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安康公司的另一股东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22%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41,804.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94,142.9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8,0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43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133003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41,804.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94,142.9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8,0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了满足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昆山康盛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昆山康盛公司增加金额为0.49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次增加的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昆山康盛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昆山康盛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昆山康盛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昆山康盛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2.94亿元。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二)为了满足滁州康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滁州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滁州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0.98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滁州康佳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滁州康佳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滁州康佳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滁州康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周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泰州华侨城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昆山康盛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滁州康佳公司5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8日

注册地点:周庄镇秀海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冯军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室内装修;建筑材料购销;建筑工程安装;物业租赁;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设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洗浴服务;游泳场管理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汽车租赁服务;汽车代驾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洗衣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侨城华东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昆山康盛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泰州华侨城有限公司(华侨城华东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昆山康盛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昆山康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滁州康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都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张连成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开发、租赁和管理;室内装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设计;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推广、服务、转让;智能终端产品研发;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自有厂房房产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物流配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电子商务管理;客服呼叫中心业务;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滁州康佳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滁州康佳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滁州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昆山康盛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昆山康盛公司增加金额为0.49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次增加的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昆山康盛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昆山康盛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昆山康盛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昆山康盛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将增加至2.94亿元。

为了满足滁州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滁州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0.98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滁州康佳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滁州康佳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滁州康佳公司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昆山康盛公司、滁州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对昆山康盛公司、滁州康佳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影响力,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昆山康盛公司、滁州康佳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本公司对昆山康盛公司、滁州康佳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因昆山康盛公司、滁州康佳公司的其他股东均将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昆山康盛公司、滁州康佳公司提供担保,因此本公司为昆山康盛公司、滁州康佳公司提供担保时,无需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决议是本公司董事局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与昆山康盛公司、滁州康佳公司的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商业惯例,本公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41,804.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94,142.9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8,0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41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133003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41,804.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94,142.9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8,0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康佳智能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宜宾农村商业银行与四川康佳智能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期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四川康佳智能公司增加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公司为四川康佳智能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6.5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二)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宜宾康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康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宜宾农村商业银行与宜宾康佳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担保金额为980万元,期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宜宾康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宜宾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三)根据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新增的1,500万元融资额度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此前已经提供7,000万元额度,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的《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02))。被担保人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债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四)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康佳同创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简称“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与康佳同创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综合授信合同》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为康佳同创公司,债权人为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 年

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增加担保额度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5.5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港园路西段12号

法定代表人:吴勇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及信息技术处理、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新通信网络、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等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和应用;智能机器人的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信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移动电信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新型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新型显示器件销售;教育咨询服务;教学专用仪器制造;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川康佳智能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宜宾康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12日

注册地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港园路西段12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宏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及信息技术处理、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新通信网络、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等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和应用;智能机器人的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制造;通信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移动电信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新型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新型显示器件销售;教育咨询服务;教学专用仪器制造;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国内贸易代理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宜宾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宜宾康佳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宜宾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常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新产品、应用软件系统、音视频集成系统、智慧家居系统、平安城市系统、智慧城市系统、高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运行维护服务;从事电视机、广播电视接收设备、显示器件、幻灯及投影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批发零售;从事净水设备、水处理装置及配件的研发、销售;经营电子商务;从事广告业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凭备案经营)、日用口罩(非医用)。(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789号

法定代表人:林洪藩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同创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康佳同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宜宾农村商业银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整额度金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包括复利、罚息和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宜宾农村商业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宜宾农村商业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过户税费、律师费、代理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共同保证。

4、保证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宜宾康佳公司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宜宾农村商业银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980万元整额度金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包括复利、罚息和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宜宾农村商业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宜宾农村商业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过户税费、律师费、代理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共同保证。

4、保证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1、合同双方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2、主要内容:本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新增的1,500万元融资额度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四)康佳同创公司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范围是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康佳同创公司应向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的其他款项、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合同》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四川康佳智能公司、宜宾康佳公司、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安徽同创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四川康佳智能公司、宜宾康佳公司、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安徽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川康佳智能公司、宜宾康佳公司、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安徽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因此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41,804.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94,142.9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8,0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38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133003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0日。B股股东应在2022年5月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须对《关于为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滁州康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回避表决,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提案1,2.00 代表提案2,并以此类推。

提案1至提案20均需要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为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滁州康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起至5月16日下午2:50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 话:(0755)26601139、(0755)26609138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7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注意事项: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事前填报《访客申请表》、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申报系统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16,投票简称为康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40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133003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机出售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在2022年度择机出售所持有的不超过23,056,798股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楚天龙公司”)股份,占楚天龙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事项概述

本公司持有楚天龙公司(股票代码:003040)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8,400万股,占其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8.22%。本公司所持有的上述楚天龙公司股份已于2022年3月24日解除限售。

2022 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为优化资产配置,本公司董事局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依法适时出售所持有的不超过23,056,798股楚天龙公司股份,占楚天龙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实施期限为2022年度内。

楚天龙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本公司出售楚天龙公司股份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因此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董事局授权,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依法适时出售本公司持有的楚天龙公司部分股份。交易对手方目前未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本公司持有的楚天龙公司部分股份

本公司持有股份来源:楚天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本公司持有股份总数:8,400万股,本公司持有的楚天龙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部分股份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可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3月24日

拟出售股份数量:本公司拟出售楚天龙公司不超过23,056,798股,占楚天龙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出售期限为2022年度内。

本公司持有楚天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8,400万股,占其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8.22%。楚天龙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上市,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所持有的楚天龙公司8,400万股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为2022年3月24日。

截至 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所持有的楚天龙公司全部股份的账面余额为 64,749.06万元。

四、交易方案

董事局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依法适时出售所持有的不超过23,056,798股楚天龙公司股份,占楚天龙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实施期限为2022年度内。

出售股份数量及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出售所持楚天龙公司股份,出售数量不超过23,056,798股,占楚天龙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若在预计出售期间楚天龙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出售股份数量将做出相应调整。

出售价格:出售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出售金额目前未知。

依据规定,对于本公司持有的楚天龙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楚天龙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楚天龙公司总股本的2%。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楚天龙公司剩余股份,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确定是否继续出售。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本次股份出售事项。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出售楚天龙公司股份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本公司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本次股份出售事项的出售方式、时点、数量、价格等将视当时的市场环境、股票价格等情况而定,因此本次股份出售事项最终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较大,出售股份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出售楚天龙公司股份对本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具体影响金额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