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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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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8版)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3 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八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一、议案十二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汤勇、卞晓霞、薛丹青

电话:0510-86121071

传真:0510-86126877

联系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426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2一013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至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398@hla.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0日15:00-16:00举行公司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周立宸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副总裁)钱亚萍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汤勇先生,独立董事金剑先生将参加此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至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398@hla.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6121071

电子邮箱:600398@hl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199版)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089,423.8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9,071,712.65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0,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1,600,001.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65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及《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年度薪酬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年度薪酬实施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实施办法》。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1)。

以上第一、二、四、五、六、七、十一、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7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风陵渡工业园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振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089,423.8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9,071,712.65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0,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1,600,001.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监事年度薪酬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年度薪酬实施办法》。

以上第一、二、三、四、七、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9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丽雯,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力,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65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2021年度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65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执业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遵守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删减和新增条款,章程中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改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8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089,423.8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9,071,712.65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0,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1,600,001.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93%。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永乐南路139号亚宝芮城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2、4、5、6、7、8、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于2021年10月23日、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议案 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2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三)联系电话及传真:0359-3079808 邮编:044600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