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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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股,每股转增0.4股,股本由403,996,184股变为565,594,658股。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完毕,公司总股本由565,594,658股变为567,224,041股,报告期末公司以此股数计算2022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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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系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比例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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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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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小成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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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小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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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小成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2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或“本解释”),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5号主要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对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实施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30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徐伟兵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39,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8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徐伟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减持不超过209,000股所持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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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2020年权益分派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徐伟兵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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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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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中,徐伟兵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25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形成决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董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26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监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28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519.2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1.27%。具体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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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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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