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和信综字(2022)第000157号),预计年审会计师将对公司2021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2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预计将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财务类退市标准,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计将于2022年4月29日对外披露,预计公司股票自年报披露之日起开始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4月19日、4月20日、4月22日、4月23日、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现继续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依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和信综字(2022)第000157号),预计年审会计师将对公司2021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能为-120万元左右,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0万元左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3、公司预计将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财务类退市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计将于2022年4月29日对外披露,预计公司股票自年报披露之日起开始停牌。
二、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原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因公司2021年年报编制工作未能如期完成,公司决定将2021年年报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均推迟至2022年4月29日披露。
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2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预计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能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 9.3.11的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或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者公司出现第9.3.11条所列其他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