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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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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远达水务新收购项目柘城大科在收购前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柘城县人民法院以环境污染罪追究柘城大科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事项(以上事项详见2022年1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截至目前,柘城大科罚金、赔偿和鉴定费已由原股东财信环境支付;柘城大科在《商丘日报》上就该事项刊登了致歉信;原法人代表楚百磊和原工艺运行主管史耀彬已离职。

2.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王智先生、独立董事李理女士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廖成林先生、章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副总经理江浩先生因工作另有安排,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张晓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廖成林先生、章朝晖女士,副总经理张晓辉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时止。(以上事项详见2022年1月21日、3月19日、3月31日、4月2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已完成修订上述规章制度并发布(该事项详见2022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4.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22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现已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5.报告期内,为达到国家排放要求,提升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设备运行效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部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了技术改造,技改拆除的部分资产经鉴定已不具备使用条件且无修复价值。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该公司将上述不具备使用条件的资产进行报废,报废资产原值为3,712.15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报废资产净值为1,743.00万元。(该事项详见2022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6.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本总数780,816,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0.21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16,397,154.69元,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1.07%。(该事项详见2022年3月31日、4月2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7.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 (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该事项详见2022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武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剑波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武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剑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武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剑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2-024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7人,委托3人(董事周博潇先生、赵新炎先生、独立董事林衍先生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董事吴连成先生,郭枫先生、独立董事宋蔚蔚女士);监事会成员3人、高管人员4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武生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永鼎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致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永鼎行远(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行远”)20%股权以162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南京行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行思”)。本次对外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宇威评报字〔2022〕第033号《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永鼎行远(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值(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永鼎行远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806.92万元)为基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完成后,永鼎致远将持有永鼎行远31%的股权,邵珠峰持有永鼎行远49%的股权,南京行思持有永鼎行远20%的股权。南京行思系永鼎行远员工持股平台,邵珠峰担任南京行思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南京行思85%的财产份额,系南京行思实际控制人。因此,邵珠峰合计控制永鼎行远69%股权,系永鼎行远的实际控制人,永鼎行远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由于邵珠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股权转让事项在董事长授权额度范围内。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思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思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功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思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思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功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思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思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功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