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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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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0版)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有新增条款,后续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三、关于全面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发〔2022〕14号)相关要求,现对公司《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和补充。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同时《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0年8月修订)》废止,不再适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22-02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规定,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故公司需对上述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执行新的规定,同时对上一期内容做相应调整并进行信息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釆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对出租人而言,新租赁准则基本上延续了现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但对出租人的信息披露有详细的要求。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

及深加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深加工项目

● 投资标的金额:公司项目总投资36,416.9万元人民币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提高棉花产业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新赛股份以棉籽原料资源为依托,以棉籽精深加工为发展目标,以新型科技技术为主导,推进棉花产业升级,加快棉花加工产业链、价值链建设,打造集生产加工低温脱酚棉蛋白、食用植物油及精深加工为一体的循环经济型科技企业,实现棉花副产品综合循环利用,促进棉花产业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协调发展,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此,公司拟建设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深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36,416.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部自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深加工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公司年处理 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深加工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一条年处理棉籽20万吨的浓缩棉籽蛋白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理剥壳、预处理车间,浸出脱酚车间,粉碎包装车间、精炼车间、分提车间、灌装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等

(三)项目建设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第五师双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6,41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8523.77万元,占50.87%、设备费:11,143.0万元,占30.60%、安装费:1096.05万元,占3.01%、其它费:5,654.07万元,占15.53%。

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具体筹措方案为:建设单位自筹25%,银行贷款75%。

(七)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采用低温脱酚棉籽蛋白生产技术,遵循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减排环保,废水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生产模式。其基本生产理念为,采用溶剂萃取油脂、棉酚,低温生产棉籽脱酚蛋白,使蛋白不受破坏。将脱出的棉酚和棉籽糖在生产线上加以回收,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消除污染,变废为宝,可促进企业高效、文明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行业角度看,棉籽循环节能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生产工艺技术成熟,生产条件完善,整个生产过程是在全封闭无污染的状态下进行的,收率高,成本低,没有环境污染,是名副其实的绿色产业。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在国际市场,循环经济产品是绿色产品的代表者,越来越受各国重视;在国内市场,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能生产符合消费者健康需求的棉籽油,还能生产大量的棉籽蛋白,为促进地区畜牧业的发展添砖加瓦。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必将带动行业的发展和对项目产品需求项目产品浓缩棉蛋白粉蛋白含量达60%以上,最高可达到65%,是一种高质量的蛋白来源,可以代替豆粕,是动物饲料的良好基料。经过脱酚处理的棉粕,游离棉酚含量可降至0.04%以下,且不含结合棉酚,在饲料中的添加量可不受任何限制,是一种具有广阔应用开发前景的植物蛋白。为高端饲料企业、纺织企业、食用菌培养企业提供直接服务,使棉籽做到物尽其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项目投资将有利于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延伸棉花产业链,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加快公司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将大大促进当地棉籽加工业的发展为当地畜牧业提供更多的饲料蛋白供应,还能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经济效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

(一)项目技术含量高,对管理人员、操作工人有更高的要求,项目的实施进度对投资效益有较大的影响。

(二)在信息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国家政策、行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能否把握市场脉搏,抢占市场先机并如期占领市场份额,存在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深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第五师双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建设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深加工项目的批复》(师市国资委发【2022】18号)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22-03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业务收入45,394.6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326.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973.25万元。

2021年度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4,811.8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7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斌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斌先生和刘聪聪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后附)。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的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9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准则,故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我们认为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2021年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新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1.项目合伙人简历

韩斌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曾先后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份。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历

曹爱民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9份。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韩斌先生/女士: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刘聪聪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5年4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7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6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矿业”或“子公司”)。

● 增资金额: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以债转股方式增资76,729,448.08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温泉矿业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86,729,448.08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战略调整,新赛股份拟采用债转股方式对温泉矿业增资,即以公司持有的对温泉矿业债权人民币76,729,448.08元转为对温泉矿业股权投资,按同等金额增加其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温泉矿业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6,729,448.08元人民币。增资后新赛股份出资占温泉矿业注册资本的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温泉矿业增资76,729,448.08元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

温泉矿业系新赛股份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资本:壹仟万元(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一霖,注册地址:新疆博州温泉县八十八团中学9-3-4-2。

经营范围:石英砂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温泉矿业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债权构成

本次公司拟债转股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温泉矿业,拟用于转股的债权为公司对温泉矿业的生产经营借款,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温泉矿业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6,729,448.08元;本次增资后,公司对温泉矿业的债权为人民币0元。

三、本次增资方案

(一)本次增资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进行,即公司以对温泉矿业的人民币76,729,448.08元债权对其进行增资。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本次增资前,温泉矿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温泉矿业的注册资本增加至86,729,448.08元。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对温泉矿业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为100%。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将有效降低温泉矿业财务风险,降低温泉矿业资产负债率,

进一步增强温泉矿业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对温泉矿业以债转股的方式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

(二)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温泉矿业100%股权,本次增资后,温泉矿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提升温泉矿业资本实力,但是目标的达成将受行业发展情况、投资管理能力和投资效益等因素的影响,若投资未达到预期,将会对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本次增资相关文件按第五师双河市国资委[2021]8号文件规定已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无须获得批复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52,883万元。

二、关联方及其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预计2022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单位:万元

( 二 )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说明

1、采购商品/接收劳务

从2022年1月起本公司贷款需要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投资公司”)担保,对方收取担保手续费率由2%变更为1%,预计2022年由其担保贷款额60,000万元,需支付担保费600万元。

公司每年年初与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约定向公司子公司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供电、供暖,合同没有金额,预计2022年电费、暖气费总额为42万元;公司子公司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没有金额,预计合同2022年发生金额187万元;公司子公司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与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没有金额,预计合同2022年发生金额452万元。上述协议或合同约定,最终以实际用量和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价格进行结算,另外还就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供电设施维护管理、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预计2022年度发生电、暖气费等其他公用费用合计在683万元范围以内,其中:公司子公司博乐新赛纺织有限公司、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42万元、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87万元、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452万元、新赛股份总部2万元。

预计2022年度公司向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棉籽,双方会对棉籽供货质量、采购单价,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及有效期进行约定,预计发生金额15,000万元。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预计2022年公司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分别将皮棉销售给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双方会对皮棉供货明细(皮棉批次号、件数、重量等),供货质量、销售单价,对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及有效期进行约定。 预计2022年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皮棉销售给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双方会对生产商、标的物(棉籽)及价款,标的物所有权及质量。对交货时间及地点、运输方式及结算方式进行约定;

预计2022年度发生销售皮棉在36,600万元范围以内,其中: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300万元、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36,000万元、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在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已签订协议或未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经营层在预计金额以内在年度内与相应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决议。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最终以实际发生数为准,在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一2268189;传 真:0909一2268162; 邮 编:833408。

联 系 人:许丽霞、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51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2年5月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2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1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审议议案1、审议议案2均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票数),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310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310办公室。

邮编:650224 联系人:韩锦根

电话:0871-63106792 传真:0871-6310679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8”,投票简称为“云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