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97 公司简称:伊力特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3,467,078.4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5,346,707.84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120,370.59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1,949,629股,公司拟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10元(含税),共派现金193,499,347.89元。2021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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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全年,白酒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量完成716万千升,同比下降0.6%;销售收入6033亿元,增长18.6%;利润总额1702亿元,增长33%。在酿酒产业中,以13.2%市场份额,占据整个饮料酒销售收入的69.5%,利润的87.3%。白酒市场总量平稳,消费档次不断提升,消费升级成为白酒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白酒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行业进入存量竞争发展时代,分化趋势加剧,中小酒企的生存空间不断被挤压。随着消费场景和营商环境的变化,未来在产品力、品牌力、渠道力优势明显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较好发展。
白酒行业集中化更加显著,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优势企业战略清晰,创新能力、运行效率都显著提升。竞争核心以品牌为主,比拼成本与效率、质量与性能、管理与技术创新。市场倾向于品牌有优势、产品有特色的企业,在市场份额不断集中化的进程中,逐渐拉开发展差距。
(一)主要业务:公司是一家集白酒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合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白酒酿造与销售企业,白酒行业属于传统酿造业,公司白酒产品以富含淀粉类的谷物作为原料,以中国酒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固态发酵方式,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贮存和调配而制成的蒸馏酒(浓香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白酒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
(二)经营模式: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团队及150余项注册商标及专利。多年来,公司坚持选用新疆伊犁河谷地区天然富含淀粉类的谷物作为原料,采用独特酿酒工艺,并结合现代酿酒技术,进过衍生、进化、纯化,最终形成了伊力特酒体醇厚绵长的风格。作为“新疆第一酒”公司产品线覆盖高、中、低档,主要产品分6大系列,300余种单品,销售模式以传统经销模式+新型代理模式相结合,根据不同品牌分设经销商,以“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在现代营销和市场拓展中,已发展成为中国白酒工业百强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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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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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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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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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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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财务效益情况”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22-00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3,467,078.4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5,346,707.84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120,370.59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1,949,629股,公司拟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10元(含税),共派现金193,499,347.89元。
2021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考虑到2021年12月31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转债换股将会引起股本变动。为此,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最终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注重现金分红,在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每年都以大比例的现金分配方式回报股东,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2021年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1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审阅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听取了管理层对方案的详细说明,认为年度内制定的分配方案较好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22-01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执业资质: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我公司的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以下简称“西安分所”)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以下简称“新疆分所”)具体承办。西安分所于2009年成立,负责人为刘丹。西安分所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1幢4单元25层42501和42502号。西安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疆分所于2010年成立,负责人为刘丹。新疆分所注册地址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大厦22层GHIJ号。新疆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合伙人数量: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13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谭学,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梦圆,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独立董事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基于独立判断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公司向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110万元(含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其中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22-01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的规定,就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5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57.9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6,642.0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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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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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下转256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光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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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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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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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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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可转债进展情况:报告期末累计有632,408,000元伊力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37,615,364股,尚未转股的伊力转债金额为人民币 243,592,000元,期末股本数为471,952,664股。2022年3月15日公司支付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期间的可转债利息。
伊力特南疆酒文化产业园项目情况: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建设伊力特南疆酒文化产业园的议案》,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建设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已经开始,南疆销售公司已组建设立。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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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军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光辉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光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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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军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光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