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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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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4版)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主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 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 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现金管理由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投资风险措施

①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②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④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大型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资产指标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为人民币67.1亿元,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的比例为67.06%。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或者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董事会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1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现金分红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9,380,288.8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39,162,215.73元;2021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2,154,712,733.93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64,564,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分红464,564,135.00元,转增185,825,654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50,389,789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及账面累计资本公积金余额等因素,兼顾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该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信股份总部大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00--15: 3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英杰

地点:安徽省广德县新杭镇彭村村蔡家山精细化工园,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 242235

电话:(0563)6832979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95版)

1、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1-025)。

3、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4、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1年5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2,114.00万份,限制性股票1,092.10万股。

6、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1年9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0.00万股。

8、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行权与解除限售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 4月16日,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5月12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和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行权数量及解除限售数量分别占已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40%,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807.80万份;为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20.88万股。

三、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与解除限售安排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授予日:2021年4月16日

2、行权数量:807.80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92人

4、行权价格:2.44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3、其中,王鹏浩、王海盛先生已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1、解除限售数量:420.8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2、解除限售人数:91人

3、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情况:

注:1、上述可解除限售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2、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将王海盛先生暂缓授予的50万股计算在内。

3、其中,王鹏浩先生已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2名,拟行权数量为807.80万份,行权价格为2.44元/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1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420.88万股。

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或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行权或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5月11日届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本次可行权的92名激励对象与解除限售的91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

3、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5、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第一个等待期与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20.88万股,占首次授予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未计算暂缓授予的5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7%;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807.80万份,占首次授予已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4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2%,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行权与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行权与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与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行权的股票期权与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与解除限售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行权与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2-02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海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海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海盛先生将担任公司哈药科学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王海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王海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2-02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聘任姜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徐海瑛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姜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姜海涛先生简历:1982年出生,沈阳药科大学药剂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阜康仁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制剂部负责人、沈阳达善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科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哈药集团药物研究院(技术中心)院长。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马昆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海瑛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4.50万份。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五、《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海瑛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90万股,回购价格为1.3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六、《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海瑛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2名,行权数量为807.80万份,行权价格为2.44元/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1名,解除限售数量为420.8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2-028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4.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三、《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四、《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2名,拟行权数量为807.80万份,行权价格为2.44元/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1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420.88万股。

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或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2-02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马昆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51-51870077

传真:0451-51870277

邮箱:maky@hayao.com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马昆宇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5月至2021年4月就职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部、审计部、法务与合规部。2021年4月至今就职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1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马昆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2-03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807.80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92人

4、行权价格:2.44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3、其中,王鹏浩、王海盛先生已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2-03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企业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

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以下简称“哈药总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头孢拉定胶囊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编号:2022B01800),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头孢拉定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0.25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0938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相关信息

头孢拉定(cefradine)为美国施贵宝制药公司于 1972 年研究成功的半合成头孢类抗生素,属于第一代头孢菌素,并于20 世纪 70 年代进入医药市场。该品种已有原研地产化,生产商为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目前国内头孢拉定胶囊共有3个规格197个国产药品批文,5个进口药品批文。中国境内主要生产厂家有山东新华制药、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数据来源米内网)。截至本公告日,共有12个厂家头孢拉定胶囊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审批(数据来源搜索专家)。米内网数据库显示,中国2021年头孢拉定胶囊城市零售药店销售额为7,652万元,公立医疗机构销售额为5,029万元,共计12,681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哈药总厂针对该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1,30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本次哈药总厂的头孢拉定胶囊(0.25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扩大该药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因药品销售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该产品未来生产及销售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