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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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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22 公司简称:金鸿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28,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3.4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一)汽车行业的发展概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40.8万辆和 2,148.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1%和6.5%;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467.4万辆和 47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7%和6.6%;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高于上年8个百分点。

2021年,适逢“两个百年”历史交汇期,立足“十四五”开局之年,汽车行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信部等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面对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不利因素影响,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年汽车产销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发展动力。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汽车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变局之下的汽车行业近年来总体保持稳定发展, 对宏观经济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发展速度趋于稳定。在汽车行业平稳增长的带动下, 零部件市场发展总体情况趋于良好。尽管2018年汽车消费市场转冷,但我国汽车零部件领域创新要素已经形成一定积累,创新环境逐步向好,相关财政和产业政策不断优化、发明专利数量稳步提升,产业链条不断完善,故整体行业长期向好的势头不变,同时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我国构筑汽车整体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仍拥有较大的发展机遇。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具有较强的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能力及与整车制造商同步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重点骨干企业。公司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一汽大众、东南汽车、广汽菲克、广汽乘用车、福建奔驰及吉利汽车以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也是本特勒、博世和大陆汽车等著名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配套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5,712.07万元,同比增加3.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5,572.99万元,同比增加1.6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11.51万元, 同比增加9.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4.51万元,同比增加152.75%,实现利润总额2451.35万元,同比增加258.5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洪建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报出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45,090.38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1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58,334,524.76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43%。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子公司2022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18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洪建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洪建沧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7.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鸿顺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11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 1 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 年 1 月起,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495.43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方莉,注册会计师,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金鸿顺、中达安、丸美股份、全通教育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清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金鸿顺等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注册会计师,2011 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星网锐捷、生益科技、岭南股份、力鼎光电、金牌厨柜、金鸿顺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方莉、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清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方莉、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清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5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50 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1.履职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2021 年度在公司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重视了解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出具了事前同意函: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45,090.38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1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58,334,524.76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43%。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310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9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 GOLD CRANE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金鹤集团”)与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众德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8,387,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转让价格为19.54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7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金鸿顺控股股东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年4月7日,公司接到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金鹤集团与众德科技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4月7日办理完毕。本次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38,387,200股。

本次股权转让后,众德科技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众德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金鸿顺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完成登记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2021年9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金鹤集团、股东GAO DE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高德投资”)与上海励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炯企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金鹤集团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励炯企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3,742,8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5%),高德投资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励炯企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844,37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励炯企管合计受让公司25,587,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转让价格均为19.54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499,973,888元。

出让方金鹤集团及高德投资接到励炯企管通知,鉴于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尚未达成,拟终止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协议。经友好协商,协议各方于2022年4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金鸿顺关于终止部分股份转让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建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耿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洪建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耿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建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耿娟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