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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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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7版)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及总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财务资助金额,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公司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介绍表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1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 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杭协”)因采购原材料需要向热电集团采购煤炭商品、因项目建设需要向子公司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劳务、因人员委托管理需要向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采购劳务;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丰”)因采购原材料需要向公司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天子湖”)采购蒸汽产品;因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控股企业”)销售商品、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业务。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阳先生、许钦宝先生、黄国梁先生、陆舞鹄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和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集团”)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均属日常经营所需,将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1]:主要为销售管材;[注2]:主要为日常用燃气采购、燃气设备维修服务、酒店服务等。以上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上虞杭协4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郑焕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司监事汪伟锋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上虞杭协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虞杭协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华丰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浙江华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华丰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城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城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城投集团控股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022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销售煤炭,金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蒸汽,金额不超过5,1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管材,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4,992.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服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年度预计总额不超过100,222.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基础,交易目的是为了以公司的资源优势与相关关联方的需求结合为基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控制成本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均严格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6-12月份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1,430,036.2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5,490,936.28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18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 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分(支)行账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据存款余额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3880)号)。经审验,认为:杭州热电集团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州热电集团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2、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8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单位:万元):

本次申请最高额人民币20,8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60,354.26万元)的34.46%。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计划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本次财务核销金额共计5,024,049.84元,主要为核销应收账款原值5,024,049.84元,核销已计提坏账准备5,024,049.8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已经司法判决或调解后确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共3笔,金额共计5,024,049.84元。具体如下(单位:元):

二、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星座2幢1单元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4、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00-13:3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杭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或核酸检测证明。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4、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29号江南星座2幢1单元 。

联系人:赵振华

电话:0571一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1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③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zrdjt@hzrd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业绩说明会类型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1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

二、 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下午 14:00-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许阳先生

总经理:许钦宝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黄国梁先生

独立董事: 林伟女士

董事会秘书:赵振华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zrdjt@hzrd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8190017

邮箱: hzrdjt@hzrd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下转3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