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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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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2版)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预计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2年度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此项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网络平台之“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公司将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sn)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6日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利润分配及发展规划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下,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网络平台之“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傅双利

董事会秘书:倪慧芳

财务总监:周永华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1: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网络平台之“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9966200

电子邮箱:YF_yinran@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网络平台之“上证e访谈”栏目回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互动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26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4月16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随着《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陆续进行了修订,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新要求,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以合法合规和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为基础,以治理机构权责清晰、审议事项明确、决策程序精简高效为目标,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修订章程的同时,对章程附件之一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梳理,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修订章程的同时,对章程附件之一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梳理,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毛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学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学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利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毛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学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毛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学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利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统计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明雄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全文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