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5版)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公司计提存货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并经评估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玉珍、陈芳德、陈志贤、陈昭文、陈春伶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开立银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或相关业务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授信、借款银行及签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哈森股份”)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43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15元。截至2016年6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7,39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8,178,330.14元,募集资金净额449,215,669.86元。

截止2016年6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第0006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2年3月21日第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2年4月12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4年3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6月27日分别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使用募集资金购买7天通知存款余额396万元,明细如下:

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000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变更外,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除上述变更外,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相关法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哈森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现就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皮鞋产品的季节性特点,公司在各季末针对过季鞋品,对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2021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270,556.83元,计提情况如下: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779,027.58元,计提情况如下:

二、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止2020年末,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哈森”)根据税法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为9,950,067.56元,由于西藏哈森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额进一步加大,公司预测在未来税法规定的亏损可抵扣期限内,西藏哈森难以实现可弥补亏损所得额,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西藏哈森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950,067.56元予以冲回,同时西藏哈森2021年不确认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9,270,556.83元。

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779,027.58元。

2、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西藏哈森冲回以前年度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9,950,067.56元,同时不确认2021年亏损所得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562,570.73元,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15,512,638.289元。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计提存货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并经评估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4月26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要求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颁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3、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具体和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变化和影响如下:

注: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35%。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号一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一)、按店铺类型

单位:万元

(二)、线上线下销售

单位:万元

(三)、按品牌

单位:万元

(四)、按产品

单位:万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0号文件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73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17.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21.5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23日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6]第00063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将“皮鞋生产扩建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 2023年12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近年来由于宏观经济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及疫情影响,公司实体店铺盈利能力下降,店铺数量减少、销售下滑,从而致使皮鞋采购、生产需求减少;同时,近两年疫情的反复对线下店铺的经营造成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从成本效益、风险收益等方面考虑,尚未实施 “皮鞋生产扩建项目”,以减少公司扩大产能导致的生产经营风险。虽然短期内,市场受疫情反复等影响,但从长期看,“皮鞋生产扩建项目”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仍然具备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以继续实施上述项目。

公司综合市场环境、疫情等因素,经审慎考量后,对上述项目进度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募投项目 “皮鞋生产扩建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3年12月31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项目终止、变更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皮鞋生产扩建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5亿元。

●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理财事项。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委托理财额度及授权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4、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能够提供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拟投资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

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购入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着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②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③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三、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实施好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没有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没有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玉珍、吴珍芳、陈玉荣、陈玉兴、陈玉芳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昆山珍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最近大幅波动,4月26日至4月27日连续2个交易日大幅下跌,公司股价跌幅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2021年度每股收益计算的市盈率为-58.8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东方财富网数据计算的平均动态市盈率28.54,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9.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407.65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较弱,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玲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审议结果: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下转3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