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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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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6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095,351.0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7,553,072.5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之三“除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外,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应当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鉴于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未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46人,注册会计师7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9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

上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80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 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15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执业,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银机电(300342)、丹化科技(600844)、哈森股份(603958)、恒宝股份(002104)、围海股份(0025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毛毛于201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18年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执业,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哈森股份(60395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于2017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17年5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执业,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哈森股份(603958)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兴凤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2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来复核过哈森股份(603958)的审计报告,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审计费用上下浮动20%范围内,协商确定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审计费用上下浮动20%范围内,协商确定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否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与昆山珍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珍展”)、昆山珍兴物业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珍兴物业”)发生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660万元。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与昆山珍展、昆山珍兴物业发生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660万元,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关联董事陈玉珍、陈芳德、陈志贤、陈昭文、陈春伶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经认真审阅有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66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一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昆山珍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玉珍 ; 注册资本:1,450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五幢3层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仓储服务(不含运输、危化品除外)。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资产为31,793.32万元,净资产为14,896.87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668.68万元。

2、关联关系

HARRISON SHOES INT’L CO., LTD.(英属维京群岛)持有昆山珍展100%股权,同时HARRISON SHOES INT’L CO., LTD.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昆山珍展的执行董事是本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昆山珍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昆山珍展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二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昆山珍兴物业房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珍 ;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

主营业务:建造、出售、出租工业厂房、住宅房、商务用房及配套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设施。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资产为18,953.08万元,净资产为5,159.90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521.78万元。

2、关联关系

HARRISON SHOES INT’L CO., LTD.(英属维京群岛)持有昆山珍兴物业100%股权,同时HARRISON SHOES INT’L CO., LTD.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昆山珍兴物业的董事长是本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昆山珍兴物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昆山珍兴物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1年12月15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主办公楼、部分厂房用于办公、仓库,面积为20,360M2,租赁期限1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年租金293.18万元(含税)、物业管理费244.32万元(含税)。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珍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1年7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部分厂房用做办公、仓库,面积为4,118M2,租赁期限1.5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年租金59.30万元(含税)、物业管理费49.42万元(含税)。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珍兴鞋业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1年12月1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1-1室用做女鞋销售店铺,面积为39.42M2,租赁期限2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年租金2.13万元(含税)。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珍兴鞋业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昆山珍兴物业于2021年12月1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1-3室用做童鞋销售店铺,面积为140M2,租赁期限2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年租金7.56万元(含税)。

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珍兴鞋业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昆山珍兴物业于2021年12月1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1-2室用做男鞋销售店铺,面积为172.8M2,租赁期限2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年租金10.37万元(含税)。

6、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珍兴鞋业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昆山珍兴物业于2021年12月1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3-1室、93-2室、91-11室用做特卖店铺,面积为476.10M2,租赁期限2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年租金28.57万元(含税)。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向各关联方租赁办公楼、仓库、商铺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过程中,彼此均视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昆山珍展、昆山珍兴物业租赁生产经营场所,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2、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在今后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但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吴世群,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吴昕颢及财会机构负责人杜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公司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永续债。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计算。

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扣除永续债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4、在数据的变动比较上,若上期为负数或零,则同比变动比例以“不适用”表示,以下同。

5、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

1.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3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股东信息

2.1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总体分析

在严峻复杂的海内外经济形势下,公司继续围绕“聚焦中小,深耕海西、融汇两岸、打造价值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的战略愿景,坚持稳健经营,严格控制风险,积极拓展多元业务,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整体经营业绩表现良好。

(一)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438.1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5%,负债总额3,200.2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1%。在资产规模增长的同时,持续推动结构优化,各类贷款1,810.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6%,占资产总额比例52.67%;各类存款1,841.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21%,占负债总额比例57.55%。

(二)盈利能力持续加强,经营业绩良好。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7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11.19亿元,占营业收入81.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亿元,同比增长16.52%。

(三)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率为0.90%,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371.63%,较上年末提升0.99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较为充足。

3.2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厦门市财政局的书面通知,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和厦门市人民政府要求,厦门市财政局持有的本公司480,045,448股股份将全部划给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本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拟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四、补充信息与数据

4.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4.2 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3、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5、本公司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5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6 其他监管指标

注:自 2022 年3月起,厦门银保监局将本公司的拨备覆盖率和拨贷比最低监管要求分别调整为 130%和1.8%。

五、附录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利润表(续)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明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 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厦门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吴世群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活动外包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厦门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张永欢监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亲自出席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