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利润表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宥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慧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小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宥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慧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小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孟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于克、股东梁行先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6,158,8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5%)的监事于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8%)。
持有公司13,672,5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33%)的股东梁行先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3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于克、股东梁行先先生出具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于克、梁行先先生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注:公司监事于克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508,810股。于克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为于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拟以集中竞价减持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
于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梁行先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计划将按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监事于克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股东梁行先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目前,承诺已履行完毕。
除上述承诺外,于克、梁行先先生未作过其他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于克、梁行先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于克、梁行先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于克、梁行先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于克、梁行先先生将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于克先生出具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梁行先先生出具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吕慧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吕慧莲女士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吕慧莲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慧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42,430股,其所持有的股份将继续遵守《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票转让的限制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及股份减持的承诺。此外,吕慧莲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吕慧莲女士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孟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8 日
附件:
潘孟平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工商银行新昌县支行、交通银行新昌县支行会计员,2003年12月至2010年6月任浙江长兴水泥有限公司、丰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10年6月至2012年3月,任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任宁波朗格世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浙江天台金恒德汽车用品百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11月进入公司,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截止目前,潘孟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雪龙集团办公楼四楼证券部
电话:0574-86805200
传真:0574-86995528
联系人:竺菲菲
(三)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目前仍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地方政府疫情防控需要,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根据宁波市北仑区管理规定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措施变化,避免影响参会。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控机制和内控制度,公司积极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公司在内控评价报告基 准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予以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8,237,476.46元,本集团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23,239,770.3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3,239,77.03元后,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为110,915,793.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4,878,229.31元,扣除2021年度已派发现金股利62,941,830.00元,截止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2,852,192.61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 209,806,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拟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62,941,830.00 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49.08%。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保障了股东合法的投资回报,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龙集团”) 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1号”文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6元,共计募集资金47,437.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85.9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51.0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5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第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 19,593.5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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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的整体运行情况及延期的原因分析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调整“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从计划建设期24个月调整为计划建设期40个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受新冠疫情、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公司“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生产工艺调整以及新冠疫情等影响,该项目的投资进展较慢。公司根据该项目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及市场需求的短期波动,公司放缓了吹塑系列产品扩产计划,导致该项目的投资进展较慢。公司根据该项目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公司“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的部分用地被优先用于建设生产设施,公司对该项目部分设计方案进行相应优化调整,加之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较慢。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计划建设期24个月调整为计划建设期40个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雪龙集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至05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uelonggufen@xuelong.net.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3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3日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贺财霖
总经理:贺频艳
董事会秘书:竺菲菲
财务总监:张红意
独立董事:舒国平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至05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uelonggufen@xuelong.net.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竺菲菲
电话:0574-86805200
邮箱: xuelonggufen@xuelong.net.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上接3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