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6版)
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对方: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及合作关系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机构。
2、交易标的:公司因经营业务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拟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此应收账款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保理金额:累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额度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保理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交易情况说明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商业银行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商业银行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还的应收款项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实现提前收款,加快资金回笼,有效规避信用风险;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获得低成本低风险的融资,进一步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扩大经营的资金支持。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金融机构、约定每笔具体保理合同的金额和期限等,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对保理业务实时监控,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3、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进展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额度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周转、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4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安徽”)及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以下简称“泉峰欧洲”)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拟分别为泉峰安徽及泉峰欧洲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欧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泉峰安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已实际为泉峰欧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54,620.69欧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峰汽车”)全资子公司泉峰安徽和泉峰欧洲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欧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性贷款授信、开具保函等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上述额度不包含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专项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泉峰安徽
1、公司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7栋四层
3、授权代表:潘龙泉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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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泉峰欧洲
1、公司名称: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2、注册地点:匈牙利布达佩斯
3、授权代表:刘志文
4、注册资本:10,000欧元
5、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
7、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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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分别为泉峰安徽及泉峰欧洲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欧元。泉峰安徽及泉峰欧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此次担保业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2、为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与不超过12,000万欧元(以2022年4月27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263,806.8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89%,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54,620.69欧元(以2022年4月27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2,203.16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4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考核结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
1、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只领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2、邓凌曲先生于2022年1月16日离职,上述审议的薪酬为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现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E00251号)。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及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其分别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欧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性贷款授信、开具保函等业务,上述额度不包含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专项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德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家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德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家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德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家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一食品制造(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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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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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第一季度贸易商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少量产品销售给贸易客户,通过贸易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9.95%。
三、其它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无
上述的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