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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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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1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安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高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获得一定收益的基础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所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应确保为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购买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日常资金周转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翔港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由于受疫情影响以及公司自身经营实际状况,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有所延迟,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化妆品生产建设项目”和“化妆品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建设周期分别延长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合计人民币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137,735.8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170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新冠疫情原因对消费品业务的影响以及根据公司自身化妆品业务实际开拓情况,为了进一步统筹和协调公司“打造日化产品一体化供应链”的战略目标,更为合理的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分别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效果的情况下所做出的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投入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以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更大的效益。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建设周期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666号A栋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5日

至2022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 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21日(9:00-12:00,13:3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康桥路666号)

2、联系电话:021-20960623*737

3、传真号码:021-58126086

4、联系人:宋钰锟、董颖异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钰锟、董颖异

联系地址: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康桥路666号)

邮政编码:201315

电话号码:021-20960623*737

传真号码:021-58126086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微信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伟红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2021年度已按照内部控制的相关规范要求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能够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购买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可以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拟购买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关于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十一至十四项议案所涉及的相关制度修订后的全文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362版)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1、甲方: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以及账户管理等服务;

2、结算服务:协助甲方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信贷服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等;

4、中间业务:包括委托贷款服务、商业承兑汇票签发、票据拆分、信用证明、贷款承诺函、保险代理业务、财务顾问和上门服务等;

5、资金池管理服务:为甲方提供统一管理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银行机构账户的资金的服务;

6、根据甲方需求,设计相关金融服务和产品;

7、经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定价基本原则

1、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

3、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较甲方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低10%以上,或根据协商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四)交易限额

甲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乙方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如下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提供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

(五) 风险控制措施

1、甲方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乙方。

2、乙方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保证资本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甲方存放资金的安全额支付需求。

4、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加强风险管理及控制,业务经营应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要求。

5、在发生可能对甲方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乙方应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甲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所指重大安全隐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2)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6)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8)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9)乙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0)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6、 乙方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甲方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六)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且经各自内部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必要资质。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便于公司资金管理,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资金的运营能力,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审议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已经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郑温雅女士、张建峰先生、李亚涛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的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对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客观评估,我们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0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郑温雅女士、张建峰先生、李亚涛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空大厦12层,注册资本为3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立军,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35.10亿元,总负债192.20亿元;2021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1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9亿元,实现净利润1.87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合法有效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增强公司资金运营能力,降低相关费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办理存款、委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央行公布的基准存款利率和其他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办理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费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的手续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有利于降低相关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运营能力,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 2022-011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7日,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旭阳”)主要业务为甲醇的生产、销售,生产能力20万吨/年。近几年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影响,甲醇市场波动较大,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甲醇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利用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和降低甲醇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金牛旭阳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甲醇期货品种。2022年度,金牛旭阳公司拟继续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甲醇产能与交割库仓单限额,预计年度套期保值的交易数量不超过30万吨。期货保证金最高投入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止损额度为50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按照《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如果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间跨度较长或者突发变化趋势或者任何一方的波动过于剧烈,导致二者的亏损无法完全对冲,从而产生重大亏损。

2、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具体走势采取期货与现货的错位操作等方式进行修正,公司密切跟踪盘面期货价格走势,结合现货分析,合理定制止损位,弱化基差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对套期保值方案已设定的建仓价格区间及其他条件,及时进行合理调整。

4、套期保值操作时选择主力合约进行操作并尽量选择远期合约进行对冲。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6、牢固掌握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7、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强化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8、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9、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本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1、金牛旭阳2022年拟开展的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制定《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金牛旭阳以自有资金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甲醇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自身长期稳健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开展2022年度的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 2022-01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原因分析:2021年度,受宏观经济、多地疫情防控、能耗双控等因素影响,国内甲醇生产装置开工率较低,市场供给相对不足,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甲醇市场销售价格同比涨幅较大。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原因分析:由于上游企业成本增加,进而导致焦炉气采购价格升高。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4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报告期受煤炭价格上涨,甲醇新增产能放缓及下游需求有所改善影响,甲醇销售价格相较去年同期有所上涨。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由于上游企业成本增加,进而导致焦炉气采购价格升高。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5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金牛大酒店三层第六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6日

至2022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述议案1至议案8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此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联系人:赵建斌、杨林蓄

联系电话:0319-3906006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