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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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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0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于2022年4月26日就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天健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其业务水平良好以及对公司情况的熟悉程度,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22-01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22年需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下列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89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公司拟为下列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66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兽药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 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3.36亿元,净资产为81.4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1.09亿元,实现净利润20.92亿元。

2、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99号基业大厦六层

主营业务:栓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奥硝唑、醋酸氯己定、盐酸氯已定、吲哚布芬)、胶囊剂、第二类精神药品(阿普唑仑片)(农副产品收购及加工、化工原料(危险、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以上产品的对外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0亿元,净资产为1.7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76亿元,实现净利润4,656万元。

3、华东医药宁波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 169 号(5-4)-(5-6)

主营业务: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物制品、中成药、生化药品的批发;食品经营;第 3 类、第 2 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一类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 用血糖仪、血糖试纸、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避孕套、 避孕帽、轮椅、医用无菌纱布、电子血压脉搏仪、梅花针、三棱针、 针灸针、排卵测试纸、手提式氧气发生器、化妆品、日用品、日化用品、玻璃仪器、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文具用品、康复保健器材的批发、零售;计算机技术的咨询服务、会务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药品零售。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32亿元,净资产为 6,04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48亿元,实现净利润-7万元。

4、华东医药湖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爱山广场20号楼20-5-05室

主营业务: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医疗器械销售(其中涉及凭证经营的具体详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预包装食品、日用杂货、日用品、消字号及杀字号用品、玻璃仪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医疗器械的维修和保养。药品、预包装食品的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81亿元,净资产为1.02 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69亿元,实现净利润468万元。

5、华东医药绍兴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绍兴世界贸易中心(南区)16 幢 3701-3704 室

主营业务: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用品、日用百货、食用保健品;零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用品、日用百货、玻璃仪器、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保健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华东医药绍兴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64亿元,净资产为8,79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92亿元,实现净利润936万元。

6、华东医药(杭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99号东铁大厦701、702、703室

主营业务:批发:药品(具体内容详见《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化妆品;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东医药(杭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950万元,净资产5,05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34亿元,实现净利润646万元。

7、江苏九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射阳经济开发区海都北路9号

主营业务:药品(具体项目限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生产;鱼蛋白胨、黄豆饼粉、花生饼粉、棉籽粉、玉米粉、麸质粉、蚕蛹粉加工(以上项目限非食用);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工业用蛋白粉和蛋白胨、酵母粉、消泡剂销售;生物技术研究、推广;生物制品研究、开发;生物质提取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控股子公司,中美华东持有其89.76%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苏九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6亿元,净资产为2.3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实现净利润2,525万元。

8、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天瑞小区一组团3号楼二层、4号楼一层、4号楼二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药品经营;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安装、技术指导、技术咨询、保养、维修;实验仪器、健身器材、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销售、技术咨询、维修;食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科研用实验试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消字号消毒液、日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工艺美术品、纺织品、服装、办公用品、印刷制品(不含出版物)、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仪器、家具、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医药信息咨询、非医疗性健康管理咨询(除诊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配送服务;普通货物运输;餐饮服务(食堂)(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其40%股权,本公司能实际控制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62亿元,净资产2.7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7.52亿元,实现净利润4,151万元。

9、华东医药丽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龙泉市中山西路64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化妆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东医药丽水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95亿元,净资产7,90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25亿元,实现净利润631万元。

10、华东医药岱山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板井潭村高健路5号

主营业务: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Ⅲ类医疗器械、第Ⅱ类、第Ⅰ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玻璃仪器、日用化学品、食品批发,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健身器械、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东医药岱山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41万元,净资产-87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964万元,实现净利润121万元。

11、华东医药存德(舟山)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区块大成四路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保健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水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东医药存德(舟山)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8亿元,净资产35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9亿元,实现净利润-623万元。

12、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江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梅林大道7278号

主营业务:药品生产;药品研发;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江东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02亿元,净资产16.9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77亿元,实现净利润3.59亿元。

13、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孩儿巷242-6号201-2室(临)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粮油仓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疗设备租赁;农副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6亿元,净资产4,30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28亿元,实现净利润391万元。

14、华东医药金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东湄工业园浙中婚礼中心3号楼301室

主营业务:批发:药品、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产品、日用品百货、玻璃仪器、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食品经营。(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东医药金华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5亿元,净资产6,53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19亿元,实现净利润-771万元。

15、华东医药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LEVEL 54 HOPWELL CENTRE 183 QUEEN’S ROAD EAST HK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东医药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09亿元,净资产19.09亿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80万元。

16、Sinclair Pharma Limited

注册地址:Whitfield Court, 30 -32 Whitfield Street, London, W1T 2RQ

与本公司关系:为华东医药医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Sinclair Pharma Limited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19亿元,净资产3.2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66亿元,实现净利润-1.34亿元。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银行给予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总额,上述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上述担保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各子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公司授予各自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与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一致。

由于“江苏九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华东医药丽水有限公司”和“华东医药岱山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分别持有其89.76%、40%、60%和70%的股权,为确保本次担保的公平与对等,在后续具体执行中,江苏九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提供股权质押或其他经公司确认的反担保措施;华东医药丽水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财务借款形式提供反担保;华东医药岱山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被担保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保障本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更好开展,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同时关注控股子公司对有关贷款的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的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余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为14.31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45%。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归还贷款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8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医药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控股”)、华东医药医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美投资”)、华东医药皮肤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肤管理”)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变更投资控股、医美投资、皮肤管理记账本位币为美元,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投资控股、医美投资、皮肤管理是公司海外贸易及投融资平台,主要从事对外投资及管理业务。该三家子公司的投资活动主要以美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其经营性费用主要以美元支付,其融资活动主要为美元贷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审慎综合考虑该三家子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结合未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规模及当前经济环境,公司认为该三家境外子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变更为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投资控股、医美投资、皮肤管理均使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2)变更后:投资控股、医美投资、皮肤管理均使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3、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适用,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二、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因此次记账本位币变更对于以前年度列报净利润的累积影响追溯不切实可行,故本次记账本位币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将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能够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对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意见

本次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经公司初步估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至2022年底,预计相应增加研发资本化支出2.0-2.5亿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经进入国际化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道路,公司全球新药研发中心拥有较为完整的药物研发自主创新体系,构建了华东医药全球研发生态圈,打造了全球一流的ADC自主研发产业平台,聚焦肿瘤、自身免疫和内分泌等核心治疗领域形成了丰富的创新产品管线。医美领域,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拥有“无创+微创”医美国际化高端产品35款,其中海内外已上市产品达21款,在研全球创新产品14款,形成综合化产品集群。工业微生物领域,所有项目累计已超100项,业务规模正处于加速发展态势。随着公司研发项目临床及注册进程推进,相应的研发投入也将逐步增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相关规定,为全面客观反映公司研发费用和资产计量的客观情况,公司对研发支出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评估,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公司本着趋严审慎性原则,决定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内部自行研发以及委托CRO公司研发的项目所有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1)药品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所有研发支出。

(2)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医疗器械研发获得临床批件前的所有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医疗器械研发获得临床批件后的所有研发支出。

(3)其他药品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前的所有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的所有研发支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将持续对研发项目进行精细化与信息化管理,仍将基于趋严审慎性原则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会计处理,确保研发支出的归集准确完整,审慎评估满足资本化的必要条件。公司将合理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在研发项目达到预定节点和用途,研发结果已具有一定的确定性,满足相应条件时,计入开发阶段支出。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时,结转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满足相应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经公司初步估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至2022年底,预计相应增加研发资本化支出2.0-2.5亿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况,对药品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能更准确反映公司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不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天健函〔2022〕632号】,认为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华东医药公司实际情况的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天健函〔2022〕632号】》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次《公司章程》仅作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所述修订,原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有关本次《公司章程》最终表述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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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1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新增及修订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本次新增及修订的公司制度中,除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制度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