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5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先进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新材料的精密制造,辅以净化工程业务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公司以高端精密涂布技术为核心,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破解新材料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为目标,在新材料行业的多个细分领域实现技术突破,打破了国际巨头数十年以来的产业垄断和技术封锁。公司致力于成为新材料领域数一数二的服务商,助力国家在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实现全面化国产替代和技术升级。

1、新能源材料业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业主要从事新型高分子复合材料的锂离子电池外包装材料--铝塑复合膜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系公司2016年并购世界五百强企业日本凸版印刷旗下铝塑膜业务后发展而成,铝塑膜是软包装锂电池电芯封装的关键材料,起到保护内容物的作用。其在阻隔性、冷冲压成型性、耐穿刺性、化学稳定性和绝缘性方面均有严格要求,已被广泛用于高电压去除PACK的方形内置式电芯及新能源动力电芯、储能电芯的生产中,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以及储能领域。

所处行业地位:公司的新能源材料铝塑膜产品是软包锂电池外层包装膜,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动力类铝塑膜服务商,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公司2021年国内动力类铝塑膜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了75%,填补了国家产业链空白。公司并购日本凸版印刷和日本东洋制罐的合资公司T&T铝塑膜业务后迅速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并自主研发了几十项铝塑膜相关的专利技术,其完整全面的专利包、先进的日本进口定制化设备、独特的技术处理保证了产品优异的性能及品质,奠定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同时随着国内软包动力电池需求快速增长,基于成本优势和供应链稳定性优势,动力类铝塑膜国产化替代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公司积极利用自身优势促进原材料的国产化,降低生产成本,未来将在产业链上下游全面实现国产化。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直接竞争对手为大日本印刷和昭和电工。

2、光电材料业务与精密制造业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光电材料业务包括电子功能材料及光电显示材料。电子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盲孔OCA、水滴屏OCA等高端OCA、高净化双面胶带、导电屏蔽胶带、透明及彩色防爆膜、OLED相关柔性材料、耐跌落抗冲击泡棉框胶等,可以实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汽车电子、触控设备等各功能模块或部件之间黏结、防震、保护、导热、散热、防尘、绝缘、导电等功能。光电显示材料主要产品包括CPI膜、COP膜和TAC膜等主要用在折叠屏、偏光片等显示结构中的高端光学显示材料产品,产品最终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类电子领域。

公司的精密制造业务主要模切OCA、泡棉、保护膜、双面胶带、防尘网、绝缘防震材料、EMI导电材料等产品,并为触摸屏、手机平板电脑等高精密电子产品提供配套模切辅料。精密制造业务打通了光电材料业务和消费类终端客户的产业链,是顺应国家产业升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布局之一。

所处行业地位:公司光电材料业务投资建成世界一流的涂布产线,打造了业内一流的研发、运营、销售团队,与来自日本、美国的企业及高校院所顶尖创新资源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对标行业龙头企业产品,实现了包括光学胶带、OCA光学胶、精密涂布液的自主研发和量产供货,多项产品打破了国际巨头的垄断,成为业内唯一国产供应商,为产业链上游原材料的国产化做出了贡献。公司凭借技术和产品优势,提供电子/光学膜材料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是国际知名A客户在中国重要的手机功能性胶带供应商,100余款产品进入其BOM采购清单。公司精密制造业务具备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快速响应能力,可为各类客户提供定制化开发产品,主要服务于全球消费类电子品牌厂商,持续为其提供优良的电子产品构件模切辅料和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2-032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曾学忠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年报摘要已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未来资金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薪酬,9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度董事、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表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廖垚先生、市东一元先生、李洪流先生、李靖彬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表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审计制度》(2022年4月修订)。

(十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2-036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2年5月20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2022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5.00、议案6.0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7.00须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9: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人:田丹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ir@xinlun.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16: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琰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提交会议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2-037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定于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二、公司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廖垚先生,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洪流先生,财务总监陈得胜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三、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UoDj42M4PS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23日前进行访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二)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李靖彬先生拟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

2、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1)粤 03 刑初 244 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廖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得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得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廖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得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得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