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79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涛、王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选举一名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
张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毅: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40万元人民币(不含相关税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王毅:1990年出生,硕士,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12月加入甘李药业,2016 年至2017年,担任工程部职员,2017年-2018年担任精制部职员,2018-2019 年,担任精制部经理,2019 年-2021年,担任生产技术部高级经理,2021 年至今担任生产技术部副总监;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张涛: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2002年至2003年任职于中视金桥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担任策划专员;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红牛维他命饮料(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品牌主管;2005年至今就职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销售部营销总经理、绩效提升部总监职务;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3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推进国际化,加大研发新产品投入的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药品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其次,公司目前正在海外、山东进行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2,754,862.29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841,514,967.88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1,5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8,46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1.60%。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2,754,862.29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68,462,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推进国际化,加大研发新产品投入的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药品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其次,公司目前正在海外、山东进行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在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及股东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合理分配预案,有效地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4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075号”文《关于核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200,000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5,464,000.00元。扣减发行上市费用人民币104,329,536.23元(由于本公司对外销售自产的胰岛素产品按3%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不予抵扣进项税,上述发行费用包含增值税金)后,本公司此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2,441,134,463.7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34813_A0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80,200,294.3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77,823,747.63元,本年度使用2,376,546.73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4,474,912.61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12,923,065.61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8,332,747.66元,其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600.03元。
二、募集资金存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3亿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80,200,294.36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21,624,608.07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9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3.3亿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2月到期赎回,实现理财收益528.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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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到期赎回,共实现理财收益763.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1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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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未出现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28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5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范鹏飞,200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谭志东,201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冯雪,200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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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年报审计费用(含税)9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48.0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1年审计费用(含税)135.6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含税)增加4.3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含税)增加4.0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增加0.30万元,费用增加为审计内容增加及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工作量增加导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 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现金管理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货币型基金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货币型基金等)。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实施方式
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理财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2% ,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本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元
■
注:1、上述实际收回本金按照最近十二个月内所有收回情况统计,其中包括部分十二个月前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回。
2、2021年5月6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就审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8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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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对于希望亲临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届时需提供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在符合北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会。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二层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10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建议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蓉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邮箱地址:ir@ganle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1109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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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
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anle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2022年05月11日上午 11:00-12: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进行充分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都凯先生,独立董事郑国钧先生,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孙程先生,董事会秘书邹蓉女士等高级管理人员。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anle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蓉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联系邮箱:ir@ganle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