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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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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收到8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由董事长姜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左京先生、郑华女士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2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5、《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3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2、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普股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刘文等2人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房爱民因成为公司监事,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000股,其中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事项回购注销数91,000股,回购价格为8.02元/股;因成为公司监事事项回购注销数21,000股,回购价格为8.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编号:2022-010),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刘文等2人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授予对象房爱民因成为公司监事,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决定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刘文等人员共计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660,333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543496),并已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000股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2年5月5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事项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对外公告。

会议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承诺

公司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

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之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关于办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的申请;

4、经公司及董事会盖章、董事长签字的说明及承诺书;

5、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编号:2021-060)。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需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向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向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关于公司向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对于关联方,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现将预计金额、1-3月实际发生金额报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预计2022年度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服务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2022年1-3月,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单日最高存款余额11.5亿元。

注1: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包含: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新疆)有限公司。

注2: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包含: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注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控制的公司。

注4:山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山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检科技有限公司等。

(三)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并考虑业务发展及可能的变动因素,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增加1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国际财资)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宏琴

注册资本:5,000.00万美元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17楼1701室

经营范围:财资管理

股东构成: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融实国际财资总资产88.43亿元,负债总额84.40亿元,净资产4.03亿元,资产负债率95.44%;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利润总额0.27亿元,净利润0.18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企业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优化境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100%股权的融实国际财资签订了《财资服务协议》,融实国际财资向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贷款等服务,贷款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贷款额度。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从融实国际取得的借款资金利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原则上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就同一事项提供的同等条件的贷款的利率。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