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007 公司简称:五洲特纸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3,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30.76%。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造纸行业中的特种纸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22一造纸和纸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2一造纸和纸制品业”中的“C2221一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造纸行业是我国基础原材料工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一般来说,造纸行业可划分为包装纸、新闻纸、文化纸、生活用纸、白卡纸、特种纸等。其中文化纸、生活用纸、特种纸等划分为“木浆系”,包装纸行业内称为“废纸系”。各类细分产品用途存在差异,且市场关联度较低。

2021年1-12月,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3583.9万吨,同比增加883.3万吨,增速6.8%,首次突破13000万吨大关,创历史新高。2021年1-12月,我国规模以上造纸及纸制品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006.2亿元,较2019同期增长12.24%,较2020年同期增长14.7%;行业利润总额884.8亿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29.8%,较2020年同期增长6.9%。

就特种纸而言,2021年上下半年情况有所差异:1-6月,伴随着纸浆价格的上涨,产成品相应大幅提价,盈利水平提升成为1-6月行业的主基调。三季度伊始,销售价格高位回落,成本端压力显现,导致7-12月盈利水平环比有所下滑。

详细分拆来看,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需求复苏,国内纸浆价格呈现明显的上升行情,但大型纸厂掌握较强的原材料库存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主动进行纸浆库存补充,较大程度上对冲了上半年成本上涨的压力。另一方面,2010年环保政策落地实施以来,造纸行业的CR10逐步上升,2020年达到46.6%。2021年白卡纸行业集中度CR4更是达到81%,行业格局稳定,纸厂出厂价格涨价落地阻力减小,较为顺利地向下游传导了原材料上涨压力,助力上半年盈利水平同比大幅上升。

进入下半年,上半年的正向因素减弱,低价位库存木浆基本消耗完毕,四季度木浆价格再次回升,叠加限电限产、动力煤价格上涨因素,吨纸生产成本开始上升,而销售价格在经历了上半年的快速拉升后,下游承接意愿减弱,价格出现回落的现象,导致吨纸毛利空间收敛。

展望2022年,我们认为:在国家节能力度加大的政策背景下,我国造纸行业实施更为严格的技术和环保标准,市场出清力度持续加大。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0年末,规模以上造纸企业数量达2,409 家,同比下降115家。2020年,我国前十大造纸企业共生产机制纸5,249.82万吨,占行业总产量的46.62%,较2016年提高7.81个百分点;此外,2020年统计的2,409 家造纸生产企业中, 亏损企业527 家,占比21.88%,行业仍有较大整合空间。特种纸特别是其中体量最大的食品包装纸,由于其原料丰富、易回收降解等特性,在愈发频繁临近的限塑禁塑政策、连锁快餐及新式茶饮增长,以及向电子、药品包装等领域延伸的三力推动下,仅替代场景就具备200-300万吨增量需求(第三方研究机构测算)。除此之外,格拉辛纸作为不干胶标签离型纸的主流产品,商业标签和物流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拉动了近几年国内不干胶标签消费量,但当前我国不干胶消费渗透率依旧远低于海外发达国家,未来市场增量还有很大的空间。

公司为国内大型特种纸研发和生产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生产的产品按下游应用可划分为食品包装纸、格拉辛纸、描图纸,转移印花纸以及文化纸五大系列。

食品包装纸也可称为食品白卡纸,根据终端产品的要求,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纸可分为纸杯纸、面碗纸、餐盒纸等不同种类,主要应用于休闲食品、快消品、餐饮等的包装,也可用于超市零售所需的外包装,具有防水防油、高强度、高松厚度的特点。食品包装纸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优势拳头产品,下游客户囊括了国内重要的容器包装厂家,是国内食品白卡纸的头部企业之一。

格拉辛纸经过超压后,纸张质地致密、均匀、有很好的内结合强度和透明度,是制作包括条形码在内的各类标签、各类不干胶制品和胶带或有黏性工业用品等的常用离型材料。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2条格拉辛产线,拥有21万吨的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格拉辛纸生产企业,主要客户有Avery Dennison(艾利丹尼森)冠豪高新等国内外知名标签纸企业。

描图纸具有纸面平滑、强韧、透明度高、耐磨耐水、纸质均匀等特性,最初用于工程制图、晒图,现广泛应用于印刷、出版期刊杂志的扉页、服装的广告吊牌、艺术用纸和高档日用品的外包装等领域。未来随着描图纸生产技术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多样化,描图纸的应用范围将拓展到日常生活中更多的领域。公司在描图纸行业具有很强的市场领导力。

热转印纸是一种载体,用特殊的热转印油墨把各种图案印刷在上面,然后通过温度和压力将图案再转移到产品上,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化纤、塑料、金属、皮革等表面的印花。

文化纸主要应用于教辅教材、党政期刊、儿童图书、商品说明书以及办公复印纸等领域,下游需求刚性较强,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敏感度较低。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2021年1-12月,公司完成机制纸产量60.58万吨,销量58.5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2.49%和35.09%;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6.89亿元,同比增长40.04%;净利润3.9亿元,同比增长15.24%。能取得以上的成绩,主要是因为:1、江西基地产能逐渐释放,销量增长,拉动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2、通过良好的原材料管控能力,对冲了部分原材料上涨压力。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和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3、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食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解释1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3、根据解释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食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15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实施问答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中相关要求,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因此,在利润表中,公司将与履行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公司将与履约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现金支出,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列报。

该变更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

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解释 14 号的主要内容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 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解释15号的主要内容

1、解释15号明确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解释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该变更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实施问答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解释14号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解释15号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160,495.1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9,022,838.86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3,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398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李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