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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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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2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增加DRAM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兆易创新,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现拟增加兆易创新全资子公司上海格易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上海市,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格易增资40,000.00万元。本次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外,与“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等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增加“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能有效整合公司研发资源,充分利用上海市在营商环境、高校人才等各方面的有利条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力度和效率,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格易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开立、以及在公司对上海格易增资后由其与公司、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等。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增加DRAM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并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并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该议案关联董事张帅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审议《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和2022年度薪酬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董事朱一明、舒清明(SHU QINGMING)、程泰毅(CHENG TAIYI)、何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277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申请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6.4926万股,可以对263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2.5635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二至议案五、议案九、议案十七、议案二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以上资金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本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2、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35号《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联意(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7,780万元。本次募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56,1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47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799,961.2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公司此次实际收到募集金额为人民币942,110,462.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0100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38,048.96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已取得银行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共计2,262.53万元,支付手续费2.45万元。公司及上海思立微前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置换募集资金,目前已包含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现金管理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5.98亿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0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兆易创新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以上资金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本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现金管理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5.98亿元,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5.4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时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公司召开年度董事会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完善的业务审批流程,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及涉及货币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二)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2022年4月27日美元/人民币的中间价为6.5598,折合人民币约19.68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公司召开年度董事会之日止。

(四)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有效控制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公司已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及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

(二)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经办部门、监督部门,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流程、操作流程。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DRAM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

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DRAM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易”)作为“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向其增资,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上海市。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1,219,07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3.7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4,023,511.0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1,586,055.74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此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2,437,455.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开设的32310188000045744账户及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开设的110902562710703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03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保荐机构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于2020年6月4日在北京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增资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兆易创新,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现拟增加兆易创新全资子公司上海格易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上海市,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格易增资40,000.00万元。本次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外,与“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等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一)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本次增加“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能有效整合公司研发资源,充分利用上海市在营商环境、高校人才等各方面的有利条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力度和效率,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0406448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505号电梯楼层15楼01-08单元(实际楼层为12楼)

法定代表人:何卫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16日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格易总资产16,946.04万元,净资产为12,379.73万元;2021年度上海格易实现营业收入24,702.20万元,净利润为-840.75万元。

(三)增资方案

公司拟以“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账户的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格易增资40,000.00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其中9,0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31,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格易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格易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开立、以及在公司对上海格易增资后由其与公司、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等。公司及新增实施主体上海格易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系公司对项目实施进度、内部管理架构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的审慎决定。本次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DRAM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能有效整合公司研发资源,充分利用上海市在营商环境、高校人才等各方面的有利条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力度和效率,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及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兆易创新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兆易创新本次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按照上述《实施问答》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考虑数据可比性,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输费在利润表“销售费用”中列示。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1月颁布的上述《实施问答》,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在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实施问答》要求,公司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按此变更执行,并对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追溯调整。本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和2020年的公司主要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相关运输成本列报的调整对公司毛利、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会对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9月8日、2021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1,675,242股。2021年11月3日、2022年1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新增行权股份1,549,435股。上述激励计划共计新增股份3,224,677股,公司总股本由664,315,107股变更为667,539,78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4,315,107元变更为人民币667,539,784元。

2022年2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18、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2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2,682股,公司总股本由667,539,784股变更为667,467,10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7,539,784元变更为人民币667,467,102元。

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通过后方可生效。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5、7、8项议案;于2022年4月26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4、6、7项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在刊登本公告的同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有效证明、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2、联系电话:010-82881768

3、邮箱:investor@gigadevice.com

4、联系人:王中华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从北京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6,793,535.2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9,623,792.3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1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18,928,556.0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477,848,879.19元,资本公积金为8,091,743,515.70元。

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07,515,128.12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667,467,102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该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和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