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08 公司简称:长鸿高科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经公司2022 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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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TPES行业
热塑性弹性体材料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发展相对不平衡,欧美发达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热塑性弹性体产业相对成熟,占据着行业的中高端市场。我国热塑性弹性体行业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我国TPES产品在SBS、SIS领域发展较为成熟,国内较具规模且研发能力强的企业逐渐增多。发展多年来,行业内企业通过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科研水平,增强了企业整体竞争力,国内产品替代进口产品的趋势日益明显,行业发展也相对较为成熟稳定。TPES产品中的加氢产品SEBS、SEPS由于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目前仅有中石化和长鸿高科等少数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具备研发和生产能力。
(2)PBAT行业
PBAT是由对苯二甲酸、己二酸和丁二醇经缩聚而得,既有较好的延展性和断裂伸长率,也有较好的耐热性和冲击性能,其成膜性能良好、易于吹膜,适用于各种膜袋类产品,包括购物袋、快递袋、保鲜膜等,可实现完全降解,已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综合性能最好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是生物降解塑料用途最广泛的品种。当前数量庞大的废弃塑料,尤其是难以回收或不可回收及不可降解的废弃塑料,为PBAT提供了巨大的产业市场。根据中信证券研报,2025年国内可降解塑料替代需求将超200万吨。国内外PBAT市场实际需求将出现跨跃式增长,前景十分广阔。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TPES领域的业务开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一期首次12万/年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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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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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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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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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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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33亿元,同比增长33.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亿元,同比下降3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9亿,同比下降26.05%,基本每股收益为0.29元,同比下降40.8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40%,同比减少12.72个百分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1亿元,公司资产总额为34.20亿元,负债总额为15.97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6.7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陶春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982,969.44元。母公司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195,489,870.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2,267,032.38元。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经公司2022 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合计4.34亿元,而且公司尚需根据市场情况推进年产60万吨可降解塑料项目的后续建设,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支出额度较大。同时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原油价格高涨等因素的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多变。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2021年末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5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425.9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697.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016.77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059.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9)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1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2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合伙人,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项目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 1:陈春波,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项目,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陈小红,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负责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项目,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支付给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1年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业务熟练、工作勤勉,表现出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服务机构,已接受公司股东委托对公司实施了多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质,专业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对本公司情况较为熟悉,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票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陶春风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同意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2021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于《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2、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3、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4、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为合理。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下转4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