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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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费洁,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扬,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年报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202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公司2020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汇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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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对公司部门设置进行了优化,优化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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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易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2021年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7,3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4.04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4%。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应用及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其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母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20,075,436.67元,扣除按10%计提盈余公积人民币2,007,543.67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884,372.86元。
根据公司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需求,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340,000股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04.0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4%;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徐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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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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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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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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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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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徐策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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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徐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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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徐策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8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贺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