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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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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慧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伊晔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要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17.45万元,同比增长29.79%。其中,主要家用电器类芯片实现收入8,552.65万元,同比增长37.91%,持续稳定增长;标准电源类芯片实现收入5,545.00万元,同比减少1.64%,因功率半导体晶圆产能持续紧缺,产能优先保障了工控类产品线供给;工控功率类芯片实现收入3,782.71万元,同比增长120.33%,主要系公司推出了更多面向工控市场的先进集成功率芯片新品,在电机、电力和通信类的电源及驱动芯片标杆客户产品持续上量,销售额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2.83万元,同比增长13.75%;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41.13万元,同比增长29.22%。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1.53%,同比上升1.0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工控功率类芯片收入占比提高所致。

公司为“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积极储备人才,对应的人员费用及研发直接投入增加,导致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6.71%,其中:(1)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计提相应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512.49万元;(2)公司规模增大人员扩充,对应的工资薪酬费用同比增加589.32万元;(3)新立项研发项目增加,相应材料、加工费等直接研发投入同比增加257.58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慧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伊晔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慧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伊晔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慧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伊晔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3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0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04月17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37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0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568,924.2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2,491,075.7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069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随着公司研发人员扩充、实验设备逐渐增多,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因面积偏小、所处楼层承重受限等影响,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该事项的内容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3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04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04月17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lcyzqb@sdblc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6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6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窦宝德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禚洪建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安莲莲女士,财务总监李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江霞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blcyzqb@sdblc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谷俊超

电话:0534-8215064

电子邮箱:blcyzqb@sdblc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2-007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于2022年4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3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6.156万股,其实际控制人盛庆义,同时也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51.304万股,盛庆义合计持有公司5,837.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9%。

(三)在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及方式

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300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以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2年4月28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