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监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96,323,12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79,572,033.50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37%,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2年。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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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金融行业
报告期内,面对百年变局、世纪疫情和纷繁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金融行业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主要任务。一是支持国民经济稳健恢复,全年两次降准投放流动性,金融机构贷款稳定增长,满足实体经济合理有效的融资需求,有力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宏观杠杆率下降8个百分点,稳妥处置重点高风险机构,金融风险总体收敛。三是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正式合并,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北交所正式开市,全面注册制改革持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
(1)信托行业
报告期内,信托行业经历了变革与转型期,面对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结束、“两压一降”严监管措施、房地产调控等压力,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有序压降融资类和通道类业务,逐步夯实风险抵御能力,行业转型取得实质性进展,新发展格局方向已基本明晰。此外,信托行业持续创新业务模式,扎实推进慈善信托,回归资产管理的本源,为客户创造价值,积极有为促进共同富裕;大力开发标准化信托产品,构建差异化资管能力和多元产品体系。
(2)期货行业
受疫情、资产价格高位震荡等因素影响,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避险需求旺盛,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期货、期权市场套期保值,期货市场成交量整体大幅提升,行业实现高速发展。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150家期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4.64亿元,同比增长40.34%;净利润137.05亿元,同比增长59.3%;截至2021年12月末,期货市场客户权益为11847.34亿元,同比增长43.65%。报告期内,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对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
(3)人身险行业
当前,国家持续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医疗、养老保障需求巨大,利好人身险长期发展。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监管指标数据,2021年保险公司实现原保费收入4.5万亿元,按可比口径,保险行业汇总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05%;其中,人身险公司实现原保费收入3.12万亿元,按可比口径,人身险公司汇总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01%。报告期内,保险行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比例限制,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专注主业,切实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等保险功能。
(4)财富管理行业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财富正处于积累期。财富管理市场呈现出以银行理财为核心、非银机构百花齐放的竞争格局;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还诞生了第三方财富机构和平台机构,市场参与主体愈加多元,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报告期内,养老理财、REITs理财等创新产品层出不穷,满足了投资者多样化的资产配置需求。
(5)私募基金行业
当前,资本市场正处于改革期,重点领域改革的加快,注册制改革及发行、上市、交易等基础制度改革,为私募投资基金拓宽退出通道;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为私募投资基金提供更多优质的投资标的。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21年末,存续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610家,同比增长0.2%;备案私募基金124,117只,同比增长28.15%;管理基金规模19.76万亿元,同比增长23.73%。报告期内,证监会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监管,有力提升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水平。
(6)融资租赁行业
根据中国租赁联盟发布的《2021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21年受新冠疫情和行业管理体制调整的影响,融资租赁行业处于转型调整阶段,与上年相比企业数量整体减少,业务总量持续下降。截至2021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为11,917家,同比减少239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为6.21万亿元,同比下降4.5%。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持续收紧,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2、商贸行业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扰动,党中央国务院积极部署稳外贸相关工作,确定跨周期调节措施,落实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鼓励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稳步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国进出口总值累计达6.0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0%,首次突破6万亿美元大关,创下历史新高。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国有上市金控平台,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各项金融业务和类金融业务,主要涵盖信托、期货、人身险、财富管理、基金管理、基金投资、融资租赁等业务。
1、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由浙金信托开展。浙金信托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是浙江省属唯一国有信托公司。浙金信托积极开展多领域、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聚焦家族信托(+慈善信托)、五大类资金信托(特殊资产投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基础产业及不动产信托、资产配置信托、私募股权投资信托)、服务信托的“1+5+1”核心业务,投资范围涵盖了证券、金融、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各个领域,信托产品设计包括了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有限合伙投资、产业基金等多元化业务结构,凭借经营专业化、客户高端化、管理系统化的“三化协同”运营体系,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综合服务。
2、期货业务
期货业务,由大地期货开展。大地期货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及境外投资业务牌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旗下子公司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是行业内首批获准成立的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从事基差贸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及其他与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业务。旗下境外子公司大地(香港)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第2类受规管活动(期货交易)及第5类受规管活动(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牌照。
3、人身险业务
人身险业务,由中韩人寿开展。中韩人寿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中韩人寿围绕客户需求特点,着力发展普通寿险、年金、健康、意外等人身险业务,以个险、银保、多元业务为主,在消费者健康意识增强和人口老龄化趋势背景下,推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并通过科技赋能,提升销售支持、运营服务效能。
4、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由般若财富开展。般若财富是国内最早注册成立的财富管理公司,持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牌照,主要业务包括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等。般若财富以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为两大核心能力,打造具有新时代国企特色的国内一流的独立财富管理公司。
5、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业务,主要分为股权类和证券类两大业务。其中股权类业务主要由东方产融、东方嘉富开展,主要管理VC、PE、政府引导基金、PIPE基金和夹层基金。基金管理业务的营收主要来源于各支基金的管理费和超额业绩报酬,两项收入分别取决于管理基金的规模以及专业的投资研究及投后管理能力。基金公司具备挖掘优质资产的能力,具有强大的募集资金能力以及丰富的客户资源。证券类业务由东方嘉富旗下宁波嘉富以及般若财富旗下济海投资开展,涵盖FOF、股票多头、网下打新策略、主观期货策略及量化策略等各类二级市场产品。
6、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业务,主要以公司自身及全资子公司东方产融作为投资主平台,通过行业研究挖掘项目标的,从多途径获得投资信息以及利用自身储备资源开拓投资渠道,寻找具有成长性的目标企业,在进行系统的尽职调查后,履行相应程序,以参股形式或者联合成立基金间接投资的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
7、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由国金租赁开展。国金租赁是经中国商务部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等,兼营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主要涉及的行业以医疗健康和公用事业为主。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控股公司仍从事部分商贸流通业务。2022年1月,公司发布公告就10家从事纺织品进出口贸易业务的控股子公司进行重组整合。本次重组整合完成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不再从事纺织品进出口贸易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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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存量股票类金融资产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本期相关金融资产损益为-13,321.44万元,上年同期实现收益42,122.06万元。剔除上述影响,本期公司利润总额为100,114.09万元,上年同期为79,536.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7%。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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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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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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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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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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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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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66,984.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2%;实现利润总额86,792.65万元,同比减少2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17.30万元,同比减少27.3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929,537.58万元,较期初增加9.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29,642.24万元,较期初减少2.48%。本期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存量股票类金融资产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本期相关金融资产损益为-13,321.44万元,上年同期实现收益42,122.06万元。剔除上述影响,本期公司利润总额为100,114.09万元,上年同期为79,536.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20 公司简称:浙江东方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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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上期房产公司股权转让、资本市场波动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影响等因素,剔除与股价直接挂钩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股权处置收益等影响,本期利润总额20,410.87万元,上年同期为16,111.92万元,同比增长26.6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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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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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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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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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7月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19,058,37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2,742.85万元,募资资金将主要用于对浙金信托增资169,92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2,822.8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2021年8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9月2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2号)。2022年1月,公司已自有资金169,920万元完成对浙金信托的增资,对浙金信托的持股比例由原先的78%增至87.01%,浙金信托并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韩人寿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出资30,332.2040万元向中韩人寿增资。中韩人寿引战增资项目于2021年4月12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增资挂牌价格不低于1.21135元/1元注册资本,募集资金总额将不低于181,847.862万元。经广泛征集,意向投资人于2022年3月18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完成摘牌,并于2022年3月24日完成增资协议签署。本次中韩人寿增资项目引进了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5家外部投资人,增资完成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将由150,000万元增加至300,120万元,中韩人寿也将依托新股东的赋能,充分把握长三角区域优势,抓住行业快速发展机遇,全面践行“立足浙江,深耕长三角,面向全中国,致力于成为个人及家庭风险保障、财富管理及健康服务全生命周期的品质保险供应商”的战略目标,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保障民生,创新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稳定器”作用,打造保险服务共同富裕示范样本。本次中韩人寿引战增资方案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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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金朝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甲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海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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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金朝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甲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海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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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3月31日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5,422,564,205.10元,2022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末数为6,137,771,730.56元,差异715,207,525.46元,系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扣除了控股子公司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期货保证金552,833,784.02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8,122,270.00元、用于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定期存单124,000,000.00元、远期结售汇保证金1,625,706.44元,及其他各类交易保证金等8,625,765.00元。
公司负责人:金朝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甲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海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2-013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4:30在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监事会主席徐得均先生主持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2021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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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监事会主席徐得均先生2021年度从公司获得的薪酬,系其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在公司其他任职所得,于2021年度发放,本次发放完毕后,徐得均先生不再从公司领取报酬;监事王政先生、原监事会主席金刚先生不从公司领取报酬;
(2)其余职工监事均未从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其从公司获取的报酬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职,在该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的相应报酬。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3、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
4、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本次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151,616万元的额度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86,75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6.20%。除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 逾期担保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151,616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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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何新华。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单体)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18,431.08万元,负债总额为3,604.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56%,净资产为14,826.49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1,278.70万元。
2、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2日,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持有其87.5%股权,公司持有大地期货有限公司10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吴建明。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橡胶及制品、建筑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矿产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棉花、煤炭(无储存)、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贵金属的销售(不含专控),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单体)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137,485.83万元,负债总额为104,839.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25%,净资产为32,646.73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1,122.72万元。
3、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朱佩荣。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电线、电缆经营;纸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33,442.75万元,负债总额为22,641.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70%,净资产为10,801.71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376.46万元。
4、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杨学峰。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销售;纸浆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5,974.67万元,负债总额为6,399.74万元,净资产为-425.06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167.09万元。
5、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8,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91.57%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陶文彦,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460,038.77万元,负债总额为364,020.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13%,净资产为96,018.50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10,706.89万元。
三、关于担保的相关说明
1、公司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包含以前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依照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相关监管规定,2022年度公司暂不再对国金租赁提供新的担保,故2022年度其对担保预计的累计发生额低于2022年度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
2、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3、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各子公司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经营所需,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操作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承担相应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考虑了以往年度担保额度的连续性,有利于促进下属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确保努力完成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目标。在具体实施时,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努力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86,75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6.20%。除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151,616万元的额度担保,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在担保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证券代码:600120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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