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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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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1版)

在整体方案设计环节,需要考虑光伏电站所处区域的辐照、经纬度、气候、历史极端天气、地形地貌、土壤状况、土地成本等复杂因素,设计合适的技术路线、产品方案、电站排布方式、材料选择等整体方案。同时,整体方案要充分考虑技术、经济等指标,平衡成本造价与发电量增益之间的关系。公司积累了多年的项目整体设计方案与排布的经验,并开发了专业的方案设计与排布软件,能够快速支持客户项目的设计需求。通过优化计算,为客户提供最优解决方案。

②机械结构设计壁垒

在机械结构设计环节,光伏电站一般位于室外,面对风沙、雨雪、空气腐蚀、高低温、冻土层等各种恶劣的环境,光伏支架需要符合强度、重量、耐磨损、耐腐蚀、防倾倒等高性能标准,且须通过风洞实验测试来检查其性能。因此需要科学设计机械结构、合理选择材料类型,充分进行测试检验,并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公司较早开发出适用于双面组件并通过风洞测试的跟踪支架系统,是国内首家通过全部风洞测试的支架企业,主导并参与制定了多项跟踪支架IEC国际标准。

2021年9月,公司自主建设的风洞实验室落成,成为全球首家拥有风洞实验室的光伏企业,具备世界领先的结构静压和结构动力响应等测试能力,并可建立企业核心数据,为公司产品设计提供基本设计参数,指导产品研发和产品结构设计验证,为支架产品尤其是跟踪支架产品的研发、方案设计等提供了有力的测试体系支撑,增强了公司支架产品的安全可靠性。

③生产工艺方面壁垒

在生产工艺方面,光伏支架主要零部件采用冷弯成型、冲压、锯断、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焊接、热浸镀锌等多道加工工艺,对产品加工精度、生产效率和品质一致性等有较高的要求。公司积累了多年的生产制造经验,并不断改进工艺流程,自主开发高效自动生产设备(已申请专利),以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在繁昌生产基地自主建设镀锌生产线,能有效满足公司产品镀锌需求,提升镀锌质量,加快订单交期,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④跟踪控制技术壁垒

跟踪控制技术需要不断优化跟踪控制算法,提升光伏电站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随着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增加,复杂地形越来越多,光伏电站面临的施工、运维及成本管控难度陡增。公司通过多年积累,掌握跟踪支架多项核心技术。第二代天智跟踪系统,在抗风设计、大风保护、跟踪精度和兼容组件类型方面都处于全球领先水平,能够有效解决传统跟踪器痛点。公司2021年1月推出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光伏跟踪解决方案白皮书》,更新并丰富了传统的跟踪控制算法,推出了“人工智能算法”和AI跟踪器,可进一步提升发电收益。2021年10月,公司推出的新一代产品“天际2跟踪系统”,可有效提升大风保护速度,在组件大片化的趋势下提供更高的系统安全可靠行。

⑤可融资性认证及品牌壁垒

在海外市场,光伏电站的融资多为项目融资,贷款机构为了保障光伏电站具有相应价值,需要聘请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对光伏电站主要设备及其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只有通过可融资性评估后,支架供应商才能进入特定项目或区域内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而由于光伏支架的安全意义较大,通常是评估重点。可融资性资质既是行业通行证,也筑起了较高的行业壁垒。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市场拓展及研发投入,已通过Black&Veatch可融资认证及CE、UL、TüV、Intertek认证等多项权威产品认证,从而形成良好的公司品牌。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光伏行业支架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尤其是跟踪支架领域,2017-2020年公司跟踪支架出货量排名稳居全球第四(数据来源:伍德麦肯兹行业报告)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BIPV领域,公司也具有先发优势,持续研发,已获得多项专利技术。

(1)跟踪支架技术行业领先

中信博自成立以来,在光伏支架领域实现了从固定支架、固定可调支架到单排独立跟踪系统、多排联动跟踪系统的全覆盖,在结构、控制、驱动、算法、风洞各方面均实现了突破和升级。报告期内推出了业界首创的五边形截面主梁的单排竖放(1P)独立跟踪系统一一天际II,可有效提升大风保护速度。2P的“天智、天智II”跟踪系统和1P的“天际”跟踪系统作为中信博“天字”代表产品获得了全球市场的广泛认可。

(2)BIPV领域的先行者

光伏建筑一体化领域,公司2017年即开始涉足BIPV业务,是该领域的先行者,并持续多年研发投入,取得多项专利技术。BIPV系统先后推出智顶、双顶、睿顶屋顶系列解决方案,以及智棚系列的地面光伏车棚解决方案。中信博BIPV产品,领先的系统解决方案,模块化阵列设计,安装快捷,后期维护方便,BIPV系统拥有国家多项专利。至今,中信博已在全国14个省市成功地竣工了几十个BIPV典型项目。

从地面到屋顶,无论是新厂房建设,旧厂房改造,还是现有屋顶不拆除或者光伏车棚,中信博都可以提供相应的BIPV解决方案。“双碳”目标下,赋能企业零碳电力转型升级。

(2021年承接全球单体最大BIPV江西高安建陶基地120MW项目,当前正在建设中)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将本着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前瞻性技术研究和产品应用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以研发中心为平台,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从人、财、物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努力实现公司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具体进展如下:

(1)智能跟踪系统实现多点平行驱动的天智II产品的量产,同时完成针对1P跟踪系统完成天际II多点平行驱动产品的开发,进入优化阶段,这样整个智能跟踪系统实现全系列从单点驱动到多点平行驱动的升级。

(2)光伏建筑完成双面双玻组件构件式建筑一体化产品开发,实现光伏组件直接做屋顶及构件式建筑一体化产品全套工商业屋顶解决方案,可以100%覆盖所有工商业屋顶光伏建筑要求。

(3)通过跟踪电站运行监控及(预)运维平台,公司实现对跟踪电站监控的平台研发及不断升级,同时实现跟踪电站运行数据搜集和大数据分析,最后有望达到预运维的目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08%。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综合因素。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032,252.95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135,715,48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715,4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71,464.4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032,252.95元(合并报表),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071,464.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持续聚焦光伏支架领域,大力拓展BIPV模块。2021年,由于诸多原因,导致国内集中式地面电站建设规模显著下滑,公司支架业务所适用的市场规模缩小,业绩受到较大影响。但随着国内外“双碳”目标的一致性,及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强烈需求,行业政策持续向好,市场空间仍预期广阔。公司在正视现阶段市场阻力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持续夯实支架业务,提升支架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并利用BIPV模块的先发优势不断加大开拓力度,寻找市场增长点。

2022年随着硅料新增产能陆续投放,行业供应链供需失衡、价格博弈预计将得到缓解,集中式地面电站装机量有望得到有效释放,促进公司主营产品支架市场的放大,提升公司业绩和盈利水平。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持续加强支架业务模块研发力度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力求为客户提供最优的光伏支架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通过前期的市场开发和技术积累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在巩固、提升原有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立足于光伏支架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海内外市场推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同时,公司紧跟国家光伏建筑一体化政策导向,加大BIPV领域开拓。BIPV将建筑与光伏深度结合,可形成多样化产品形态,全面覆盖客户需求,有望助力分布式光伏蓬勃发展。公司在原有业务团队的基础上,引进更多该领域优秀人才,完善公司BIPV业务团队配置,建设一支产品创新能力强、系统解决方案专业化、渠道建设创新意识强且与公司战略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根据国家“整县光伏推进”等利好政策,利用自身积累的定制化设计方案的成功经验及优秀项目团队,依托光伏支架在国内完善的市场布局、品牌优势等,加大对BIPV市场的开拓。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5,358,785.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32,252.95元,同比下降94.73%。公司分红后剩余的留存资金,将投入到产品研发、品牌建设、渠道建设及日常运营中,为公司后续发展、走出困境提供支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86.9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经测试,2021年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3.9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76.73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1.16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2021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85.52万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经测试,2021年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49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4.1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86.91 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486.91 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谈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 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32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2.88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1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31,459,025.30元,扣除发行费用124,404,221.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054,803.4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5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3月21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利于募集资金账户管理的前提下,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8,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7,0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及战略规划,对原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500.00万元;拟投资建设新项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1,06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253.46万元。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追加投资“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6,500万元已全部转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8112001014100556800)募投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尚未投入资金。

(七)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6,500万元,追加投资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为56,631.18万元。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1年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的基础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即公司常州生产基地所在地。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地点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募投项目除增加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于 2022 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亿元。没有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中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价格。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没有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且跟上述关联方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山东名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 年04月15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行村镇育行线与行政路交叉路口往东50米

法定代表人:仇洪波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名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6万元,净资产为2.33万元;2021年度,未开展实际经营。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目的是为太阳能项目开发以及支架业务的拓展,相关关联方没有较大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双方交易能正常履约。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有交易价格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蔡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且结合了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合规运作、各项工作运营等情况。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且结合了公司2021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战略规划制定、技术研发创新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工作。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并且结合了2021年基本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事务、保证资金周转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80.5亿元的综合授信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等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最终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业务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总额内调剂使用。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同公司结合董事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同意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同公司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同意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4: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唯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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