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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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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6版)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1555号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晓娟

联系电话:025-52168888

电子邮箱:qianxiaojuan@duoluntech.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1555号 证券部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4、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委托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会的股东或委托人请提前半小时进入会场,佩戴好口罩,同时配合登记及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谢绝现场参会。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截止2022年5月13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多伦科技”)于2020年8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公开发行了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49.4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0.57万元。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天风证券”)作为多伦科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2021年天风证券对多伦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2021年,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具体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多伦科技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保荐机构认为,多伦科技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多伦科技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

刘广福 胡慧芳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转债代码:113604 转债简称:多伦转债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由于公司资本运作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近年来公司全资子公司多伦汽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车检”)投资了一些车检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多伦车检将股权收购价款与收购时享有的并购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商誉,并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对并购子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等情况,公司2021年度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并购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额度为16,003.39万元,并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额度为16,003.39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低16,003.39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转债代码:113604 转债简称:多伦转债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2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18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6月1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9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05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9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19年3月8日,上述195,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159人降为155人。

9、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的议案》,确认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5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6,500股,剩余第二、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98,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15,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20年3月6日,上述115,5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155人降为149人。

11、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的议案》,确认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9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7,000股,剩余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76,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该激励计划有效期延长一年,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准,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并相应修订《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5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和2018年、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21年2月9日,上述258,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149人降为136人,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418,000股。

14、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13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合计2,41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4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由及调整方法

1、回购价格调整的事由

2019年5月21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626,8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6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8日。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626,77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9日。

2021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626,529,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1日。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回购价格调整的方法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规定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公司实施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P=P0-V =4.43元/股-0.066元/股-0.08元/股-0.04元/股=4.244元/股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实施了3次年度权益分派,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原因及方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尚需依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等。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转债代码:113604 转债简称:多伦转债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标,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13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合计2,41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2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18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6月1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9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05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9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19年3月8日,上述195,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159人降为155人。

9、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的议案》,确认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5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6,500股,剩余第二、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98,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15,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20年3月6日,上述115,5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155人降为149人。

11、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的议案》,确认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9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7,000股,剩余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76,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该激励计划有效期延长一年,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准,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并相应修订《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5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和2018年、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21年2月9日,上述258,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149人降为136人,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418,000股。

14、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13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合计2,41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4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依据、价格及数量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激励计划2021年会计年度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上“净利润”是以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881.58万元(以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长率为-286.82%,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拟对13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回购价格

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拟对13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合计2,41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实施了权益分派,分别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6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三次分配均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分别于2019年5月28日、2020年5月19日、2021年6月1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派息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V =4.43元/股-0.066元/股-0.08元/股-0.04元/股=4.244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18,000股,回购价格为4.244元/股,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626,531,164股变更为624,113,164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并在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股东的权益及损害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因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对13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合计2,41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原因及方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尚需依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等。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5日、4月26日和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已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近期,伴随着证券市场震荡行情,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5日、4月26日和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下,目前公司在全国的七个加工基地厂内生产均能正常进行,因政府疫情管控,上海和长春加工基地对外物流影响较大,其他五个加工基地生产和物流正常。后续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予以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存在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存在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伴随着证券市场震荡行情,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5日、4月26日和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619);2022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619号),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股东减持风险

2021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傅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傅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傅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1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截止2022年4月6日,傅桐合伙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暂未实施股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提醒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减持,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正在进行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外,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2-029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