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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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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7版)

经核查,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鉴于以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安排办理第二期已满足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477,70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额的0.44 %。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5月6日。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王树林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5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方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4、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0年3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92,000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72,895,223股。

7、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

8、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

9、2020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完成2名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5,5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至490,885,460股。

10、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

12、2021年11月11日,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完成3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4,5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至557,549,390股。

13、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一)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已于2020年3月6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并取得了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的共计2,477,700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根据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3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477,7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5月6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477,70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此次解锁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规定,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3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3、公司业绩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公司 2021年度的业绩已达到考核要求,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公司业绩层面考核要求已成就。

4、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38名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38名激励对象中3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优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合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仅可解除当期可解除限售股票的60%,当期剩余40%可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已成就。

5、公司有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程序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38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3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共计解除限售2,477,700股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38名激励对象的共计2,477,700股限制性股票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解锁条件,公司尚需就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王树林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5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方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4、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0年3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92,000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72,895,223股。

7、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

8、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

9、2020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完成2名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5,5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至490,885,460股。

10、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

12、2021年11月11日,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完成3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4,5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至557,549,390股。

13、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秀)”时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上一年度考核为“B(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8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上一年度考核为“C(合格)”时则可对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6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而上一年度考核为“D(不合格)”则不能解除限售。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38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层面绩效如下:3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优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合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仅可解除当期可解除限售股票的60%,当期剩余40%可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合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96,000股,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2%,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02%。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38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16,480.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限售流通股为5,147,400股。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司限制性股票2,477,700股于2022年5月6日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将变为2,669,700股(即为上表中变动前的数据)。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8名激励对象中,3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优秀),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合格)。公司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1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合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8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6,000股,回购价格为5.38元/股。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8名激励对象中,3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优秀),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合格),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8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程序、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和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资事宜。

八、备查文件

1、《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6,0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557,549,390股减至557,453,390股。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2年4月28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昆山开发区新星南路15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28日起45天内,每日8:00-17:00

3、联系人:吕红英

4、联系电话:0512-36688666

5、传真号码:0512-57478678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已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 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

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调整至营业成本。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和核算,对可比期间的数据已按照同口径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2021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约为 2,915.01万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2021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22.0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03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33.41万元。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经测试,2021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5.5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915.01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915.01万元。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至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ksgf@kersen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9日13:00-14: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及利润分配预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徐金根先生

董事、总经理:TAN CHAI HAU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向雪梅女士

董事会秘书:徐宁先生

独立董事:许金道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至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ksgf@kersen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吕红英

电话:0512-36688666

邮箱:ksgf@kersen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新星南路15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新星南路15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2)电子邮件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邮件请注明联系电话。

3、参会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方式:2022年5月19日9:30-11:30,13:00-16:00

(2)电子邮件登记方式:2022年5月16日9:30至2022年5月19日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512-36688666

邮箱:ksgf@kersentech.com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8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数量为1,284,5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9日(因2022年5月8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2年5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0年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号),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金科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90,000股,并于2020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变为102,760,000股,包括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23,392,484股,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9,367,516股,其中1,013,016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已于2020年11月9日起上市流通,2,820,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已于2021年5月10日起上市流通,17,625,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2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1名,股东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份数量为1,2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5月9日起上市流通(因2022年5月8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2年5月9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保荐机构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1,284,500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金科环境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金科环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股东限售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金科环境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84,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9日(因2022年5月8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2年5月9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