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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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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5版)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3.6394%、23.0523%、23.8145%(采用申万机械设备行业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1.1925%(采用申万机械设备行业2021年度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获授条件。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4、《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2--01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卓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展现了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部根据2021年度的财务运行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16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22.7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工作情况制订了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全体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根据既定的经营计划指引,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在2021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严谨、认真地履行了职责。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意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拟制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 PCB 激光直接成像(LDI)设备升级迭代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申请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取消拟向上述6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万股。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2人调整为206人,上述6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保持87.20万股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4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6.1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06名激励对象授予87.2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于香港已发行189,581,23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34.83%,于上交所科创板已发行354,681,76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65.17%。

2、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由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及其他登记股东组成,其中HKSCC NOMINEES LIMITED代非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

股份96.5247%,其他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3.4753%。

3、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将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数量剔除了I-NOVA

持有的港股26,000,000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 2022-007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B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2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任广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可以促进监事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并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符合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制度文件规定及公司薪酬考核方案;2022年度,公司拟根据监事的薪酬架构,以及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货膨胀、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对监事的薪酬待遇进行调整也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