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罗邦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星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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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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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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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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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27日,本公司与杜振清、张文革、张铁军等25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16,450 万元收购上述自然人持有的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廊坊中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宜于2022年3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将于2022年4月起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廊坊中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2-006、2022-019)。
2、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于2022年4月1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4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054.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告编号:2022-030、2022-03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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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邦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星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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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邦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星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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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邦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星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燕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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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邦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星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燕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邦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星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燕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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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邦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星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燕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因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发生变化,现对《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涉及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影响现金流量表的筹资活动的净额,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更正情况
(一)重要提示
更正前: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重要提示”之“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6,438,3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219,15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4.18%;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总股本变化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更正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重要提示”之“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6,438,30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8,219,15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4.18%;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6,438,308股,合计转增38,575,3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5,013,63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治理
更正前: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中: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6,438,3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219,15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4.18%;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总股本变化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更正后: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中:“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6,438,30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8,219,15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4.18%;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6,438,308股,合计转增38,575,3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5,013,63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后的相关定期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