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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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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24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9.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8.77元/股(含)。

一、本次回购的事项描述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1,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1,49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7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77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本=(411,499,000*0.23)/411,499,000=0.23元/股。

因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零。

因此,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00-0.23)+0/(1+0)]=18.7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2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77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117.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1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77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8.6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