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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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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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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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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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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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晓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斌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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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周晓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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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晓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斌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2)号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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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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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2日上午8:00 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4、会议联系人:高鹏、张兮吾
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邮箱:zhangxiwu@xyl.cn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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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2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星宇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同意公司修订现行的《星宇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星宇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同意公司修订现行的《星宇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该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22)。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2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2022-027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数字”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程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248)。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和补充修订,并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交易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1年10月31日,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4月30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中介机构人员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导致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及尽职调查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具体原因如下:
1、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地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对人员进出项目现场采取了管控措施。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地、部分中介机构及项目组人员办公地主要集中于上海,大部分地区采取了限制出入、居家(集中)隔离等措施,中介机构工作主要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进行,工作效率受到较大影响,本次重组更新财务数据所需审计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
2、考虑到新冠疫情仍在持续中,近期国内多个城市和地区出现新冠疫情反复,各地出台的防疫措施和要求各有不同。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分布于以上海、南京、杭州等地为主的全国多个地区,因部分地区新冠疫情反复及相关防控工作影响,包括询证函、实地走访等尽调程序的开展均受到较大影响,其时间也无法保证,导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之相关规定:“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申请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2年4月30日延期至2022年5月31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1、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申请日,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新冠疫情虽对公司本次交易更新财务资料的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本次交易仍在有序推进中,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尽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加快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有序进行。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