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城市建设业务
报告期内,城市建设业务平稳发展。公司持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加强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及疫情管控,提升项目策划、自主施工和全过程管控能力,推动科技强安,推行智慧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杆工地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226项,合同金额461.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31%。
■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龙岗区2022年第一批84个住宅区城中村“瓶改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深铁瑞城(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2标、双龙污水处理及给水管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宝安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七期)I标施工、光明区宝滨小学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深圳能源光明电源基地场平工程;代建项目业务持续稳定。
(二)综合开发业务
1. 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售楼盘20个,累计结算面积126.7万㎡、未结算面积106.15万㎡;主要在建项目8个,计容建筑面积总额69.03万㎡。
2.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
3.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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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服务业务
1. 总体情况
公司城市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管养服务、棚户区改造服务、商业运营服务和物业服务等四项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城市服务业务的投入,强化产业导入和策划,提升运营服务能力,城市服务业务稳中有进。
2. 城市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1)城市基础设施管养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深圳市的公路、桥梁、隧道的日常养护与运营管理业务。承接养护道路1,854条,桥梁926座,里程2,222.78公里;设施维护道路4,466条,里程3,360.47公里;隧道管养单洞50个,总长56.1公里。
(2)棚户区改造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在深圳各区域内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推进各重点项目进度。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各项工作平稳推进。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已完成,正在跟进专项规划的审批工作;南岭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正在加速开展房屋信息申报登记与核查等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房屋信息申报登记率99.07%。
(3)商业运营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商业运营,夯实产业导入和产业园区运营等核心竞争力,优化组织架构,通过打造天健云途系列产业园区品牌、强化天健蜂巢公寓品牌市场竞争力、加快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等方式,推进高质量发展。
(4)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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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业服务。报告期内,物业服务新增物业管理项目13个,新增面积188.14万㎡,业务覆盖全国28个城市。公司积极探索新兴业务增长点,持续推动“物业城市”业务,中标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物业城市”服务项目及再次中标莲花街道“物业城市”服务项目。持续推进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升级,打造数字化变革项目先行示范点项目等工作。
(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收购深圳市深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
2022年2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收购深圳市深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161.127万元收购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深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的公告。
2.关于2021年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事项
2022年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公告。
(五)重要事项公告索引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宋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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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宋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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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3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
人民币5,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
预计人民币不超过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
1年,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责任险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35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36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3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1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万科继续为广州黄埔文冲村项目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2-04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万科继续为广州黄埔文冲村项目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一审原告,此次为被上诉人
● 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管理人,按照资管计划委托人指令,于2020年7月代表资管计划就韩华与公司签订的新研股份(300159)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相关事宜,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8月,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渝01民初818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1年9月,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2020)渝01民初818号部分判决(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涉诉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渝民终780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一、变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1民初818号民事判决第六项为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韩华在本判决中所负的给付义务之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以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055万股新研股份价值为限】;
二、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1民初818号民事判决第八项(即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维持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1民初818号民事判决的其他项判决。
四、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为满足广州黄埔文冲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需要,操作该项目的广州黄埔文冲城中村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文冲投资”)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分别申请了人民币12.5亿元和人民币8亿元的保函,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科”)为上述保函提供全额担保。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7日、2020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广州万科为广州黄埔文冲村项目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0-033)、《关于广州万科为广州黄埔文冲村项目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0-087)。前述两笔保函共计人民币20.5亿元将于近期到期。
根据项目开发需要,文冲投资将继续向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申请人民币20.5亿元的保函,广州万科将为上述保函提供全额担保。
广州万科持有文冲投资100%的权益,广州万科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由于文冲投资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有关担保事项还经过广州万科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黄埔文冲城中村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吴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0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广州万科持有文冲投资100%的权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冲投资资产总额1,183,617万元,负债总额1,206,718万元,净资产-23,101万元;2021年1-12月,文冲投资营业收入1,276万元,利润总额-26,734万元,净利润-20,055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文冲投资资产总额1,302,908万元,负债总额1,329,975万元,净资产-27,066万元;2022年1-3月,文冲投资营业收入56,493万元,利润总额-5,285万元,净利润-3,965万元。
截止目前,文冲投资不存在对外提供其他担保、抵押以及诉讼事项。文冲投资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文冲投资向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申请开立20.5亿保函,广州万科为本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为60个月,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保函到期日止(具体以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广州万科为文冲投资有关保函提供担保,有助于加快文冲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该项目目前已处于二级开发阶段,经营前景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8.12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5.1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9.37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5.91%。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358.12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15.18%。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