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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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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7版)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发展周期,围绕公司发展规划、营销计划和生产计划,编制了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全面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审议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方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同日同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制定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严斌生先生、严剑先生、涂文莉女士、梁祥林先生、万厚雄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严斌生先生、严剑先生、涂文莉女士、梁祥林先生、万厚雄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严斌生先生、严剑先生、涂文莉女士、梁祥林先生、万厚雄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1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1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以上提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共审议12项议案,其中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5、议案8-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8、议案10-12与前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2 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婷

(2)电话号码:0799-7175598

(3)传真号码:0799-6239955

(4)电子邮箱:zhengquanbu@ganyuanfood.com

(5)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注意事项: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991

2.投票简称:甘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4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国新先生主持,公司全部三名监事均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发展周期,围绕公司发展规划、营销计划和生产计划,以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了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9. 审议了《2022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目前,公司所有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津贴,其职务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人员的薪酬和考核方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鉴于关联监事周国新先生、谢义先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2. 审议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鉴于关联监事周国新先生、谢义先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2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2]3-32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652,462.6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751,232.59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计提,故2021年未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母公司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14,319,708.53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69,911,873.25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7,159,067.87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255,793股后的股本总数91,960,03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8元(含税),拟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00,052,521.34元(含税),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5.12%。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59,990,215.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160042736.44元。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55,79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情况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实际情况为基础,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该分红方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预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5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电子商务、营运,食品添加剂、自制氮气生产(限自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变更后: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自动售货机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因变更经营范围,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事项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7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948.1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4号)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0.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76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903,263,04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66,224,491.3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7,038,54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6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以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9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为4,576.99万元,截至2022年4月19日,已投入募集资金1,760.46万元,结余2,948.17万元,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产运行。目前研发中心的投入基本能达到日常运营管理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的发展需求,基于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考虑,更好的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将项目结项。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48.1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情况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

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

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4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4月27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触发“金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如再次触发“金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4号)文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999,01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0.10万元,并于2021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博转债”,债券代码118001。

根据有关规定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博转债”自2022年2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2年2月7日至2027年7月22日。“金博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1.62元/股,因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8,000.00万股变更为8,020.00万股和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金博转债”转股价格,2022年2月7日转股价格从271.62元/股调整为270.54元/股;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金博转债”转股价格,2022年4月7日转股价格从270.54元/股调整为270.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的《金博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和《金博股份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金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9.74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金博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且与转股价格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廖寄乔、王冰泉、李军、王跃军、廖雨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若再次触发“金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金博转债”转股期限为2022年2月7日至2027年7月22日,目前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