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股票价格于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1.13%,2022年2月25日、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28%。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3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公司因部分门店租约到期无法续租或销售持续下滑,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或出租方不能持续满足门店开业经营条件等原因,上半年关闭门店19家,下半年关闭门店18家,全年合计关闭门店37家。关闭门店将产生一次性损失,关闭门店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按照公司相关流程妥善安置员工,减少公司损失,维护合法利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9日、2022年1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2年1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综合融资额度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币种)人民币4亿元整的综合融资总额度。同日,西安高隆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西安市房地产抵押合同》。西安高隆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完成了相关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明》(陕(2022)西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766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30日、2022年2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持股22.86%的大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深圳市浩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2022年4月1日领取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深圳市浩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579,100股(目前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委托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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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何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焕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勇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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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何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焕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焕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勇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22-019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7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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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改性通用塑料、改性工程塑料、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及其他高分子材料等产品,并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工业、电子通信、医护用品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美的集团、苏泊尔、海信集团、格兰仕集团、东风集团、丰田集团、普联技术等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始终专注于高分子新材料领域。
(一)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合成树脂的改性业务,即根据下游客户及市场的需求,通过对各类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及特种工程塑料进行改性,形成在强度、韧性、耐候、阻燃、抗静电等性能上改善或提升的新型改性材料,以满足下游产业的生产需求。经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产品线,覆盖PP、ABS、PC、PC/ABS、PBT、PET、HIPS、PPO、PPS等及各类材料,能够实现抗染、抗静电、导热、抗菌、阻燃、免喷涂、耐候、耐老化等多种功能。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为改性PP、改性PC/ABS、改性PA、改性PBT、改性ABS产品系列,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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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行业地位
秉持着“重视顾客需求,赢得客户信赖,提供高科技产品,谋求共同发展”的理念,经过多年的持续耕耘,公司已经成为我国改性塑料领域的先进企业之一,能够在技术、质量、服务、供应等方面全方位地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价值的改性材料综合解决方案。公司长期担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副会长单位、改性材料合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广东省塑料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并且为全国塑料标准技术委员会工程塑料分技术委员会和改性塑料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公司多次获得省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及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奖项,并承担多项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的研发和技术标准的制定。2008年起,公司连续多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2014年,公司研发中心下属实验室被认定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新材料产业)重点实验室”;2015年,公司获授“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公司被认定为“广州市制造业骨干企业”,2018年,公司研发中心下属实验室被认定为“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2019年,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2021年,公司被认定为“新材料先进企业”“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公司连续十一年获得“广东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2020年,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7月,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相关部门对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市场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充分认可,也是对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以及行业细分领域内优势的肯定,有助于公司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千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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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风机及智能化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HVACR(采暖、通风、空调、净化与冷冻)、交通车辆、通信系统、医疗健康等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智能化、模块化的组件及整体解决方案,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微特电机,包括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直流无刷电机三大系列;第二类是风机,包括离心风机、横流风机、轴流风机、特种定制风机四大系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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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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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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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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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9.66元,于2022年3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敏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