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现金5,400.00万元对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进行增资。哈工海渡第一大股东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海渡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海渡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并购基金已将其持有的哈工海渡6.80%的股权以18,360,000.00元转让给哈工企赋。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仍在推进哈工海渡的股权处置事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期限、增加承诺业绩、回购、差额补足、起诉等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并购基金以现金10,800万元对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特种”)进行增资。哈工特种股东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特种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5,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特种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推进哈工特种的股权处置事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期限、增加承诺业绩、回购、差额补足、起诉等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09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44),于2021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3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7%,最高成交价为5.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1元/股,交易金额为777,05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延长至2022年10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7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999,5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4、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快速进入市场前景广阔和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用光电产品、军用非标准仪器设备、航空器材等军用产品领域和军工行业,并充分发挥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的累积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赋能军工制造,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现金收购刘延中持有的江机民科67.9626%股权,吴宇英持有的江机民科1.4348%股权,李博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丁海英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杜研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根据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江机民科(模拟剥离江机民科全资子公司吉林市双林射孔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120,088.00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购买江机民科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4,000.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1-080)。2021年7月,公司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35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了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事项将根据协议的约定办理。
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为降低经营风险,同时筹集资金发展军工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与江苏盛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奥特博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出售所持有的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不超过70%的股权事项明确相关事宜,并于2022年3月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现任副董事长于振中先生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高级副总裁,同时,公司前任董事、副总经理李昊先生为奥特博格企业管理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公司本次出售天津福臻不超过70%的股权事项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具体转让价格拟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股权进行评估后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达成交易方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9日、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赵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晴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振雨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赵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晴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振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所持有公司的79,239,99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9.46%,占公司总股份的10.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再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哲方尚未收到关于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无锡哲方的通知,冻结申请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与无锡哲方有限合伙人之一北京来自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来自星”)等的合同纠纷所致,目前无锡哲方与北京来自星正在积极解决该合同纠纷,已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达成和解意向。
上述事项为无锡哲方、北京来自星等所涉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除受新冠疫情影响外,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案文件
1、无锡哲方《关于所持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进展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99 证券简称:左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及分析
公司成立来专注于信息安全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是信息安全领域的软硬件解决方案提供商与软硬件平台的供应商,主要从事信息安全领域相关的软硬件平台、板卡和芯片的设计、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覆盖网络安全全领域的智能硬件主机,搭配以公司自研的安全系列软件和网络安全芯片。公司是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北京民营企业中小百强、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主要面向国家单位进行销售。公司是国家网络信息安全装备的供应商与研制单位。
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在所处专业领域形成技术突破,在安全性、大容量、自动化等方面实现了国内先进水平。公司提供的网络安全设备稳定可靠,并能为客户提供系统化的保障服务,能够充分满足客户各种类型的需求。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和高水准的技术队伍,是一家以资深行业领军人物为核心、业界顶尖人才为基础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人员有着深厚的行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在国家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和竞争力。
公司在持续提升自身满足客户需求能力的同时,积累了大量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相关领域系统和设备的研制经验,充分利用公司掌握的专业技术资源,将技术成果应用到产品研发当中,开展了多类型的网络信息安全相关产品的开发,实现了技术的持续创新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建立并巩固了公司在细分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拓宽产品品类和产品线,加强市场销售体系建设,不断拓展客户类型和客户数量,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北中网芯科技有限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完成了可编程网络数据处理芯片的主要研制工作,整体研制进展顺利,与潜在客户进行了合作开发,为未来产品的销售奠定了基础,同时在股本结构层面进行了优化,引入了战略投资股东,在芯片产业链及未来产品应用场景上提供了支持和支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生产管理,已完全实现高质量量产,现在公司体系内已实现从设计开发到生产交付全过程域完全自主可控的封闭产业链,有利于防范和控制疫情及其他风险,从而更高质量的完成国家单位客户交予的任务。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安全双主机系列平台
安全双主机系列平台是用于网络边界和个人主机防护的网络安全产品,其功能完善、用途广泛,是公司自主研发并历经多年完善的核心产品。该系列平台又进一步细分为安全异构双主机系列平台和安全同构双主机系列平台。
安全异构双主机产品采用主/协处理器加专用网络处理芯片的架构,以独特的全硬件协议控制技术,形成创新型的网络边界防护手段,可以实现专用网络之间的安全通信,可广泛用于UTM(统一威胁管理)、IPSec VPN网关、防病毒网关等多种网络安全产品。
安全同构双主机系列平台采用双主处理器加专用安全芯片的架构,可以实现不同网系间的受控信息访问与交互,能够从整体上解决信息系统跨网系受控信息共享问题。
2)安全多主机系列平台
安全多主机平台是在安全同构双主机和安全异构双主机基础上,设计的堆叠类型的多主机平台系统,可支持两台以上主机的堆叠,通过专用芯片负责各主机系统的安全可信启动,系统之间通过专用芯片高度耦合,实现互相之间的实时监控、并行数据处理和多处理器之间同步数据处理,适用于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等应用场所,可以提供高性能和高可靠性兼备的数据处理服务。
3)移动安全双主机平台
移动安全双主机平台采用精简指令集的双处理器系统,具备无线安全通信功能。该系统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嵌入式双处理器和低功耗的专用芯片,具备高安全、高可靠、低能耗、移动接入等特性,能够充分满足移动办公信息安全的需要。随着技术的发展,移动办公应用的需求不断凸显,移动安全双主机平台能够可靠地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具有需求可观的良好市场前景。
4)单板卡安全平台
单板卡是指交付形态为电路板或模块的产品,可以插入主机的主电路板(主板)的插槽中,用以控制硬件的运行。公司提供多种通过硬件架构实现信息安全相关功能的单板卡,包括用于安全服务的安全板卡、基于国产数据信号处理器的管理平台类板卡、基于国产处理器的计算平台类板卡等。
5)网络安全芯片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北中网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可编程网络数据处理芯片的研制,是公司网络安全产品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公司面向未来的重要布局。该芯片为系列化产品,具有高达100Gbps网络接入和业务处理能力,可覆盖1000Mbps到100Gbps不同接入能力的网络要求;同时具有可编程特性,可应用于多种网络业务场景,包括网络通信、网络安全以及云服务器等多个领域。该芯片同时具有微秒级的处理延时和较低的功耗,在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灵活性的同时,降低客户的运行成本。作为公司未来的重要布局方向,该系列芯片通过上下游的垂直整合,赋予产品更强的性能和更优的功耗,突破瓶颈,形成新的产业影响力及技术壁垒。该款芯片立足于全产业链、全流程自主可控,相较于同类型产品在特种行业市场中优势明显,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科技发展趋势,在各方面全力保障产品平台的研发,持续对各类产品进行功能和性能的提升,进一步提高产品的防护能力、技术水平,保持了公司在相关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公司组织精干团队进行技术攻关,解决关键技术,加快新产品研制进度,加快形成产品化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顺应国产化趋势,开展了多方面的国产化选型和适配工作,使新型国产化产品在功能、性能方面能够满足目前的使用需求。
(3)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与全球网络安全市场相比,我国的网络安全行业仍处于补缺口、补短板的快速成长期,市场复合增速在20%以上。公司所面对的客户更加具备这种特点。在当前严峻的国际形势下,网络安全领域的发展更加受到了国家的重视,坚定自主可控路线、坚持做中国自己的网络安全产品成为了全行业的共识。随着数字化时代的高速发展,作为数字化互联网络的安全基础,网络空间安全需求发展迅猛,网络安全市场持续高速增长。随着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AI等新技术的兴起,网络安全威胁发展呈现多元化、泛在化趋势,网络安全需求也随之向更深、更广的范围拓展。一方面是国家所面临的信息安全形势愈发严峻,近期频繁出现的信息安全事件给国家信息安全的正常运作带来了大量的损失,信息安全领域愈发受到高度重视;另一方面,新技术也为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提供了新的手段,从而也为网络信息安全行业带来了新的市场发展空间。国内广义网络安全市场从百亿市场向千亿市场迈进。
随着无线接入技术、智能终端、传感技术、虚拟化技术等的发展,网络安全威胁也出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逐步拓展了网络空间的范围。国家“新基建”战略的实施,正在加快云计算成为新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大数据成为全面推动产业升级的巨大资源,加快5G、AI成为新的网络基础设施的标准,各种新技术的应用也带来了相关的安全风险和诸多安全问题,如何保障新兴领域的网络安全问题成为所有网络安全行业的从业者需要面对的巨大挑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除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