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8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2,1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国际知名的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为客户提供电力能源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服务涵盖电力能源项目开发、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数字能源服务、运维管理等全生命周期,业务具体可分为电力规划咨询/勘察设计、EPC总承包、智慧能源、智能运维、储能系统集成和电力能源投资等板块,涉及电力、石油、化工、钢铁和通信等行业客户,市场范围遍及国内三十个省份及东南亚、非洲、中东等十几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①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含规划咨询)
1)电力规划咨询
电力规划咨询业务主要为各级政府编制国家级、省级发展规划做参谋,为项目投资人的投资决策充当第一把关人,优化项目建设方案,防范投资风险,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提高投资效益,类型包括电源、电网、电力设施布局、智能配电网、电力通信网、用户接入系统、综合能源等规划咨询服务。综合能源规划研究涵盖工业园区、数据产业园、大型数据中心、医院、电厂直供区等应用场景,实现了综合能源项目开发在“源-网-荷-储”的全覆盖,储备了多种类型的综合能源项目,在项目开发模式、多种综合能源技术解决方案和商业模式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将有效支撑和促进综合能源业务快速发展。
2)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服务是从客户需求出发,综合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为客户提供电力能源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和应用服务。公司在清洁能源及新能源、特高压、全类型电缆和高端配电网勘察设计领域拥有丰富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并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全数字化设计和移交服务。
发电工程勘察设计:发电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涵盖核电(常规岛设计)、火力发电(燃煤、燃气)、风力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新能源发电(太阳能、生物质、垃圾发电)等类型,其中,燃气发电和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发电业务是公司发电工程业务重点。公司是国内少数具有世界主要燃机供货商(GE、SIEMENS、ANSALDO)各主力重型燃机机型电站设计业绩的电力设计企业;公司海上风电勘察设计能力名列国内前茅,共获专利41项,主编7项、参编10项国家、能源行业海上风电标准,并与SPT等国际一流海上风电公司合作。
电网工程勘察设计:电网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涵盖220V一±1100kV全电压等级架空输电线路(交、直流特高压、超高压、高压等)、电缆(陆缆、海缆、桥缆和隧缆等)、智能变电站和高端配电网。公司的特高压、全类型电缆勘察设计综合能力位列国内第一梯队;在智能电网、数字电网规划设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业绩。
②EPC工程总承包
公司提供的是以设计为龙头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主要负责项目管理、设计、采购等核心环节,施工环节采用专业分包。可充分发挥设计企业在设计、采购和项目管理方面的能力和优势,为业主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设计优化,有效控制项目进度、成本和质量,满足客户对最优工程建设效果的追求。
③智慧能源
公司自主研发电力工程数字孪生平台以及光伏云、储能云、综能云平台产品,向客户提供数字能源的整体解决方案;同时数字孪生平台赋能公司传统勘察设计及EPC总承包业务,光伏云、储能云、综能云平台产品赋能公司智能运维业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充分发挥设计数据源头优势,基于BIM+GIM技术和数字孪生技术,自主研发电力工程数字孪生平台,在为客户交付工程实物资产的同时,交付贯穿资产全生命周期的,可对实物资产及其动态性能进行虚拟可视和仿真的数字孪生平台,帮助客户更好的理解、验证、分析其资产数据,提升公司传统业务核心竞争力。公司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自主研发基于云计算架构的海量实时能源物联大数据平台,面向不同的业务场景,为能源集团、电池厂商等客户提供光伏云、储能云、综能云等平台产品,提供资产管理、智能运维、智慧经营、能效管理等整体解决方案。
④智能运维
公司致力于风电、光伏、储能等智能化运维服务,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构建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为客户资产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优质服务,提升系统效率、降低运维成本,最大限度地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互利共赢。
⑤储能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聚焦于为客户提供储能工程全过程技术服务、数字储能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储能相关集成产品。公司大力培育储能业务综合服务能力,面向发电侧储能、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不同场景,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数字能源产品、系统集成等“一站式”解决方案。全过程技术服务包括政策研究与商业模式创新、全过程咨询、勘测设计、EPC等。公司自主研发可接入GW级储能站海量数据的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电池状态监测与智能诊断系统、储能云平台,实现电力自动化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为客户提供从站端监控级到集团平台级数字能源产品。基于3S(BMS、PCS、EMS)融合理念打造储能站系统集成产品,为客户交付更安全、更高效、更经济的储能系统。
⑥电力能源投资
公司积极开展清洁能源、新能源项目开发。在国内,设立项目开发平台,推进新能源项目和水电项目的开发工作;在国外,借助已经实施的项目积累的口碑,积极开发一些潜在的优质项目。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电力行业,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拥有电力全产业链资质,是国内唯一一家自主上市的能承担大型发电、输变电业务的电力勘察设计企业。公司在新能源、特高压、海上风电、综合能源和储能等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和突出业绩。公司传统业务(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与EPC工程总承包)不断做强做大,新兴业务(智慧能源、智能运维、储能等)持续做优做实,主营业务持续拓展,正由电力能源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向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型。
永福股份积极构建“新能源+储能”产业链生态。引入宁德时代为第二大股东并合资成立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致力提供新能源和储能服务与产品,陆续投资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北京索英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快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上下游公司,汇聚优质资源,协同发展。
公司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背景,顺应时代潮流变化发展,拥有电力自动化和信息技术团队,深度融合电力技术、自动化技术和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数字能源、数字储能、智能电网、城市智慧能源网等领域集成解决方案和相关软硬件产品,具有独特行业竞争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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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65,880.21元,股份支付60,098,989.49元,股份支付对净利润影响额51,084,141.0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后净利润为91,850,021.28元,较上年度增长80.38%。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576号)。
2022年1月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14号),后于2月11日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公开披露。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2年3月10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披露。
2022年3月1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51号),后于4月20日根据相关要求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公司于2021年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28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83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8,210.40万股的4.59%,授予价格12.08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2月23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拟订,于2021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2月5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万股。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836.00万股调整为834.5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284人调整为282人。除上述调整外,股权激励计划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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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一次电池(锂铁电池、锂锰电池等)、镍氢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游为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原材料供应商以及电池生产设备供应商,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为消费数码、新能源汽车、轻型动力以及储能等领域,公司处于电池产业链的中游。
(一)锂离子电池业务
1、主要产品:按照正极材料分为:钴酸锂系列产品、磷酸铁锂系列产品、三元材料和多元复合锂材料系列产品;按照产品形态分为:圆柱、方型、软包系列产品。
2、主要用途:消费数码(平板电脑、电脑、充电宝、安防、智能物联、灯具、电子烟、ETC、TWS耳机、蓝牙设备、智能穿戴等)、新能源汽车(含低速车、乘用车、专用车、客车、大巴车等)、轻型动力(含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启动电源、平衡车、无人机、扫地机、吸尘器等)、储能(含UPS备用电源、通讯基站备用电源、便携式储能、发电侧储能、电网侧储能以及用户侧储能等)等领域。
3、经营模式:公司直接销售给下游生产厂家、客户。
4、业绩驱动因素:
(1)储能电池
全球碳中和大势下,各国出台多项储能行业发展政策。全球市场与政策共振,行业持续高增。
中国市场,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明确了储能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技术,同时明确行业在未来五年将由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为行业奠定基石。
海外市场,尤其欧洲市场,多个因素驱动市场。海外疫情反复,刺激民众对能源独立、电力独立的需求。另外在欧洲居民电价偏高并持续走高,光储经济性凸显,欧洲储能市场景气度高企。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布局全球储能市场各细分领域头部客户,成为阳光电源、三晶、古瑞瓦特、中国铁塔、中国移动等一批储能龙头客户主力供应商;同时在市场订单激增背景下,公司加大各园区储能产能建设投入,持续推动产能释放,反哺订单需求,刺激业绩增长。
(2)消费电池
消费电池市场,随着 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的发展,催生出蓝牙耳机、可穿戴设备、 智能音箱、便携式医疗器械、电子烟、无人机、车载记录仪、电动工具等为代表的多个消费电池应用场景,助推消费电池市场扩容。
同时我国国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多年来持续增长,人们消费观念逐渐转变,对功能多样的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接受程度不断提升,消费电子行业步入高景气发展阶段,消费电池乘势而起。
公司得益于深耕消费类电池二十余年的研发技术底蕴形成的深度经验优势保障了高性能高质量的产品竞争力,持续发展消费数码领域,在包括无线耳机、蓝牙音箱、电子烟、个人护理产品在内的多个细分市场占据领先地位,以研产销紧密融合的模式快速反应行业销售季节性、行业需求持续上升弱周期性的特质,报告期内瞄准产品细分市场增长机会点,加大优质现有客户拓宽,带动公司业绩增长。
(3)动力电池
新能源车市场,国内政策面,温和退坡,中长期支持力度不减;供给面,自主、合资、外资、新势力车企车型数量稳健增长,车型产品力大幅提升;需求面,据中汽协统计,国内新能源车渗透率达到13%,进入需求爆发期。政策与市场供需合力作用下,2021年中国新能源车市全面超预期,销量超过350万辆。在此背景下,公司在乘用车、商用车等领域继续深耕上汽通用五菱、长安汽车等头部客户,稳健开拓市场。
轻型动力市场,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政策、消费者需求升级、产品力提升、绿色出行环保要求等因素促进下,锂电两轮电动车产品销量占比得到快速提升。据艾瑞咨询统计,2021年,我国锂电两轮电动车销量完成达960万辆,锂电渗透率23.4%。锂电替代铅酸大趋势下,公司加大与爱玛等轻动知名品牌的合作力度,稳步提升行业地位。在两轮车换电领域,成为铁塔换电的主力供应商。
在电动工具领域,无绳化、锂电化为大势所趋,锂电国产替代的趋势近年来也明显持续,未来几年电动工具锂电池市场有望持续以较高增速增长。报告期公司进入国际电动工具巨头TTI供应链,并大批量供货。
(二)一次电池业务
1、主要产品:锂铁电池、锂锰电池、锌空气电池等。
2、产品用途:主要应用于电动玩具、智能家居、智能安防、仪器仪表、RFID技术产品、医疗器械、其它3C数码等领域。
3、经营模式:公司直接销售给下游生产厂家或以自主品牌配套销售。
4、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物联网的发展、对生活智能化和便携化的追求,驱动着一次电池的市场增长。公司凭借在一次电池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销售业绩稳定增长。
(三)镍氢电池业务
1、主要产品:按产品使用特点可分为低自放电镍氢电池和高倍率镍氢电池;
2、主要用途:主要应用于零售可充电电池、混合动力汽车、安防设备、医疗器械、无线电话、电动工具、电动剃须刀、吸尘器、电动轮椅、玩具等产品领域,以及草坪灯、无线通讯基地台搭配电源、铁路运输用蓄电池等储能应用。
3、经营模式:公司直接销售给下游生产厂家。
4、业绩驱动因素:
一方面,家用电器开始向高效率和无绳化的方向发展,电动剃须刀、电动按摩器、电动吸尘器等便携式小家电已进入广大消费家庭,倍率型的镍氢电池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由于镍氢电池是可充电电池,部分消费者处于成本节约的习惯,选择使用5号、7号等镍氢电池替代传统的碱性电池,用于日常电池消费比如玩具、灯具、遥控器等等,由此带来对镍氢电池的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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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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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其公司2020 年10 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2021年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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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1);于2021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等公告;于2021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等公告;于2021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等公告。
2、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3、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4、对成都佰思格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成都佰思格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等公告;于2022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等公告;于2022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公告。
6、投资建设鹏辉智慧储能及动力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鹏辉智慧储能及动力电池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5 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康景路18号11幢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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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景路18号11幢四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 09:00-17:00。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7日17:0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景路18号11幢
联系电话:0571-28060318
电子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联系人:方光泉、梁君临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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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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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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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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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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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本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核查工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2、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对外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及时对有关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发表专业意见。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2)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执行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签字):
沙伟 易博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