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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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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25版)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0.6元现金股利(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8,316,216.35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357,325.37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2,218,1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866,909.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7%。2021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218,17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4 月 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28 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000.00万股,发行价格3.99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3,597,152.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二、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 本公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易群,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维持不变。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本次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8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国内多地暴发疫情,公司总部及各地子公司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公司上下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营的影响。报告期内,自产元器件订单和产品交付保持正常水平,但受疫情影响产品验收结算略有滞后,导致第一季度收入同比上年略有下滑;自产新材料保持稳定,同时一季度收到与资产相关补贴合计8,39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项目;贸易业务受苏州、上海疫情管控影响,一季度部分产品交期延后,导致收入同比下滑。公司将在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布署,全力推动疫情复工后的需求恢复。

2、股份回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2022 年度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不超过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75 元/股,回购期限自 2022 年3月15日至 2023 年3月14日。公司已于 2022 年3月1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22 年3月24日实施首次回购股份。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4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52.50元/股、最低价为43.0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3,883.85元(不含交易费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871.7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36.6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24,067.70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明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焕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明俊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明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焕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明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明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焕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明俊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3582 债券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时转股

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2年5月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停止转股。

一、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13号”、“2022-024号”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2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2年5月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 2022年5月9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火炬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火炬转债”将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2年5月5日(含2022年5月5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5-22353689、0595-22353679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债券代码:113582 债券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